如果提款機一直亂吐錢,可以算是銀行"遺失"嗎?
那我把錢撿一撿拿去交給警察,根據法律我可以拿一成對吧
狂領一百萬,現賺十萬,還蠻爽der
有沒有懂法律的鄉民解答一下這樣有沒有搞頭
※ 引述《Kimdaichi (金田一)》之銘言:
: ※ 引述《alex32738487 (猿封王)》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電子報即時新聞
: : 2.完整新聞標題: 提款機領6千吐3萬 男狂領14次賺30萬,判拘70天
: : 萬一「有幸」遇到ATM提款機變成穩贏4倍的吃角子老虎,千萬不要貪財,警方可輕易地從
: : 提款卡資料找上門,不但不義橫財會被追回,還觸犯刑法詐欺罪章的「非法由自動提款設
: : 備取財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毫無賺頭可言,還可能
: : 「肖貪鑽雞籠」入牢。
: : 謝姓工人打零工為生,居無定所,警方找到他時,他與同事已把在ATM溢領的26萬多元
: : 花光光(記者姜翔攝)
: 台灣社會現在就是典型的「竊鈎者誅、竊國者侯」
: 一個打零工的遊民去提款,提款機噴太多錢給他,需要賠償被關,
: 連家三代公務員,不但把全台灣人當提款機,海撈台灣資源幾百億,
: 還可以出來選總統選市長,甚至還被某部分的人歌功頌德,
: 看完這則新聞,我只覺得台灣越來越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