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提款機領6千吐3萬 男狂領14次賺30萬,判

作者: iamsheep (??)   2014-11-06 15:29:04
借標題問問
假如發生這種事情要怎麼做比較好
例如我領3K 跑出3W
那我該怎麼辦?
拿走然後報警?可是警察沒在處理吧
拿走然後通知銀行?可是要找誰?萬一拿給櫃檯然後他A走了
最後警察是找你 也百口莫辯了 畢竟卡片是你的名字
就放在那邊給他吸回去嗎? 可是我就是沒錢才領啊
吸回去我的帳戶會扣錢嗎? 例如吸回3W 那我原來3K還有被扣嗎
只拿3K 27K留著?可是哪那麼神一抽就3K 他有卡住其他張一定會歪
就吸不回去了啊
作者: lio226 (尼奏開!)   2013-11-06 15:29:00
不爽不要用
作者: mnhyuiop (魔力紅)   2014-11-06 15:30:00
27000立馬再存進自己的帳戶
作者: leoz69927 (電競板板煮 請指教)   2014-11-06 15:30:00
在原地睡在提款機旁邊等保全補鈔或銀行上班還回去
作者: 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   2014-11-06 15:30:00
你一定沒報案/備案過 都碼有單據
作者: Colantoni (Open)   2014-11-06 15:30:00
銀行出包不管多錢少錢 都要人民跟白癡一樣積極去處理
作者: ezbird (痛苦咖啡專賣店)   2014-11-06 15:31:00
KMT最愛用這招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4-11-06 15:31:00
我還是覺得可以報警然後請求一成賞金
作者: Colantoni (Open)   2014-11-06 15:31:00
到底出包的是誰啊
作者: SuperUp (( ̄▽ ̄#)﹏﹏)   2014-11-06 15:32:00
就報警啊 是在腦補什麼?
作者: leoz69927 (電競板板煮 請指教)   2014-11-06 15:32:00
他出包你受害阿 銀行穩贏不輸
作者: reallove (^.<)   2014-11-06 15:34:00
新聞裡的是狂領 所以可以認定有犯意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4-11-06 15:35:00
我會先看收據是扣多少決定 扣3k就抽3張
作者: reallove (^.<)   2014-11-06 15:38:00
銀行之後對帳對得出人的話 銀行索取時要還銀行也傻傻的話 就…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4-11-06 15:40:00
當然是拿旁邊的電話馬上打阿 省得麻煩
作者: prog (感恩seafood)   2014-11-06 15:41:00
報警或聯絡銀行專員吧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4-11-06 15:41:00
如果這次錯誤他們不知道當然就認賠啊不過你這樣做的風險其實太大了
作者: LoveFood (食在愛玩)   2014-11-06 15:42:00
你有還通常沒事,銀行才不會去報案上新聞,被金管會盯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4-11-06 15:44:00
同樣的錯誤臨櫃也會遇到啊,當然搞不清楚是誰就認賠囉
作者: berryc (so)   2014-11-06 15:48:00
報警,多的錢留在現場,記得動作都要讓鏡頭拍清楚別傻傻的收進口袋拿去警局...期間保管責任你是要付的
作者: calvin301301 (七索)   2014-11-06 15:49:00
就報警or找銀行阿 收錢的叫他開收據
作者: happywolf (狼仔)   2014-11-06 15:53:00
聰明的話當然是只領一次,然後快找家人朋友也領一次(誤)
作者: leoz69927 (電競板板煮 請指教)   2014-11-06 15:53:00
你帶出提款機拿去警局途中弄丟或被搶是你要賠的喔~你找銀行如果碰到連假期間根本沒人 就保管好吧
作者: Satyria (Sat.)   2014-11-06 15:59:00
怎麼可能拿你沒輒...只是不成立犯罪,但是要還阿孩子...中途弄丟要看過失程度,被搶應該是無過失,適法無因管理不須負無過失責任.
作者: happywolf (狼仔)   2014-11-06 16:09:00
其實我是覺得銀行把疏失責任風險轉嫁回消費者很不合理
作者: Satyria (Sat.)   2014-11-06 16:11:00
機器故障不代表就是有過失,就算以最高標準的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如果機器有定期維修、更新,還是出包,也不見得有注意義務的違反.而且風險也沒有轉嫁的問題,多領就還人家,是很基本的道理.會覺得不合理,應該多少是"少了意外之財"的心理作祟吧=.=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4-11-06 16:15:00
警察怎麼可能不處理....
作者: happywolf (狼仔)   2014-11-06 16:32:00
我的意思只是不管怎麼責任都不該落在終端客戶的身上如果我今天買飲料,店員不小心多找錢給我,我一忙也沒注
作者: Satyria (Sat.)   2014-11-06 16:38:00
這或許就是種社會風險吧,說實在的,就跟別人的錢包不小
作者: happywolf (狼仔)   2014-11-06 16:38:00
意沒點鈔,結果店家叫我還錢,問題我不確定我有無溢領勒?
作者: Satyria (Sat.)   2014-11-06 16:39:00
心掉到你桌上一樣,返還物主也不算顯失公平的責任吧返還是一定要的,差別只在刑罰成立與否而已.
作者: berryc (so)   2014-11-06 16:44:00
ATM沒有吸鈔功能..請問怎麼返還? 臨櫃? 時間成本,交通成本誰出錢?請問一下若遇到這情況,把多出來的錢擺在ATM上(鏡頭照的到的地方,離開之後錢丟了算誰的
作者: Satyria (Sat.)   2014-11-06 16:45:00
返還成本可以跟銀行依無因管理請求
作者: berryc (so)   2014-11-06 16:45:00
如果是存提款機,你還可以把錢先存進去,再告知銀行成本怎麼計算啊..如果是郭董這種LEVEL的,每秒幾十萬上下又或是22K魯蛇...
作者: Satyria (Sat.)   2014-11-06 16:47:00
擺在ATM上"可能"成立不作為侵權,提款人負侵權責任成本計算不考量純粹經濟損失,沒再分22k還是2222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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