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
網咖打怪起口角 刺死友人被判20年
新北市詹姓男子今年2月間,到瑞芳區1間網咖打怪,僅有數面之緣的謝姓男子,也剛好在
網咖內,但謝疑因詹男太吵,與詹發生爭執,出手痛毆詹男,詹憤而取出口袋內的摺疊刀
,猛刺謝男腹部、胸部,2人一陣扭打時,詹持續刺殺謝男,謝內臟嚴重受損,大量失血
,其他客人趕緊拉開2人,謝男不支倒地,警方趕到當制伏詹男,謝男送醫傷重不治,詹
男辯稱無意殺害死者,只是擔心被毆打,係出於防衛的,法官認為詹男是臨時起意殺人,
並非預謀,累犯,全案審結,依殺人罪量處有期徒刑20年,可上訴。
http://tinyurl.com/noc4pw2
5.備註:
非預謀結果20年...會判這麼久也很難得......台灣的法律好難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