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群眾抗爭 柯P:超過紅線就依法行事

作者: Cheese27 (チーズ)   2014-11-11 14:02:42
: 哈哈 白癡太陽花吱吱被賣了都不知道
: 還在那邊拍手叫好
: 法定的紅線就在這
: 集會遊行法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58
: 第六條
: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
: 在此限:
: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 二、國際機場、港口。
: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 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
: 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
: 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 當初行政院之所以會有立即性的大規模驅離
: 就是因為
: 行政院=紅線
: 今天柯P這樣說
: 等於變相贊成當初行政院的驅離
: 他這種說法只是想賺取反太陽花的部分台北市民的票
: 不過我想腦X太陽花吱吱大概不會承認這個事實
: 又要怒噓了
: 反正一切事實邏輯跟你們立場不同的一概無效嘛
: 只要是柯P說的 一概推爆好棒棒就是了
之前柯P上電視就有說了
行政院是被佔領是大事 算踩到底線
實際上在法律上也是像你說的佔領行政院是違法的
今天的重點不是 佔領行政院 是如何
你要說佔領行政院是違法 廢話 當然違法阿
你以為佔領的人不知道嗎 只是他們有這個心理準備
你看61歲 更生人也沒怕的 昨天還是上節目砲馬江 作秀
http://youtu.be/6b4VtDEh4hg?t=7m23s
還嗆 沒關係 老子關過了 老子頂多再去一遍
今天的重點是
是江院長的拍拍肩 對於無抵抗的把人打得頭破血流阿
明顯就是不符合比例原則 更惡質的是事後不承認 目前也沒辦到什麼出來
如果這樣乾脆就改法律 犯法者一律槍殺 不是更快
佔領行政院 站在台北市長角度當然要驅離阿
去參予佔領的人 也是有被驅離的心理準備
只是沒想到是一堆凶神惡煞拿著棍棒往你頭猛K
今天你的邏輯
要不是支持暴力驅離 否則就是支持學運
完全的二分法 跟昨天在面對面的王鴻薇
逼人選邊站 一定要人非綠即藍的邏輯完全一樣
這種邏輯 我想還是投連公子好了 畢竟這是智力測驗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4-11-11 14:04:00
更生人因為罵人渣被關,出來照樣罵人渣...
作者: kuninaka   2014-11-11 14:04:00
依法行政還是得依照比例原則,不是說可以拿槍鎮壓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4-11-11 14:04:00
違反驅離 群眾抵抗 能不流血? 你真厲害 應該選你當總統
作者: kuninaka   2014-11-11 14:05:00
樓上大概看不到有人沒抵抗也被打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11-11 14:05:00
驅離這件事情就是暴力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4-11-11 14:05:00
樓上大概無視抵抗的人被打
作者: cttw19 (Ian Lee)   2014-11-11 14:05:00
佔立法院也以為馬上就會被趕走了 結果撐了快一個月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11-11 14:06:00
驅離這個詞句已經代表他不會很友善了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4-11-11 14:06:00
立法院是有老王罩
作者: lesnaree2 ( )   2014-11-11 14:06:00
那些跑來跑去k警察叫做無抵抗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11-11 14:06:00
只要談到驅離就是一種暴力
作者: kuninaka   2014-11-11 14:06:00
立法院不是台北市長可以管的地方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11-11 14:07:00
不然我坐在你家門口看看你怎麼處理
作者: kuninaka   2014-11-11 14:07:00
你在我家門口我也不能報警打你阿警察是這樣用的嗎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11-11 14:07:00
出門在外都要有最壞準備,何況面對的是你反對的一方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4-11-11 14:08:00
坐在7-11大門口 然後說我沒抵抗阿! 怎麼可以叫警察趕我?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11-11 14:08:00
警察在處理嫌疑犯的時候不能動用暴力壓制?
作者: lobaka   2014-11-11 14:08:00
怎麼總是有人喜歡做別人家門口抗議? 我家是行政機構呢?
作者: kuninaka   2014-11-11 14:08:00
嫌疑犯可以用暴力壓制?
作者: oldmangoes (喝一杯憂鬱的咖啡)   2014-11-11 14:08:00
你去驅離看看
作者: MikuKing (初音王)   2014-11-11 14:08:00
我去坐著然後死不走,趕也趕不走、拖也拖也不走 咬我阿
作者: lobaka   2014-11-11 14:09:00
怎麼會有人覺得在面對沒有威脅的嫌疑犯可以爆力打他呢?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11-11 14:09:00
嫌疑犯不用暴力壓制要怎麼壓制?用嘴砲?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11-11 14:09:00
作者: kuninaka   2014-11-11 14:09:00
到底是講行政院還是立法院阿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4-11-11 14:09:00
很好笑 現在還在跳這個 警政署長都承認不妥了
作者: MikuKing (初音王)   2014-11-11 14:09:00
碰我一下就告你打人喔 我好威武 咬我咬我咬我阿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11-11 14:10:00
這範例不太好,但嫌疑犯在拘捕時確實會有確保手段,這不是好範例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11-11 14:10:00
坐在立法院外面叫抗議,作在主席台自拍也叫抗議?
作者: MikuKing (初音王)   2014-11-11 14:10:00
快給我一個辦法 讓我離開你家門口 你那麼強
作者: kuninaka   2014-11-11 14:10:00
嫌疑犯是犯人?你是講嫌疑犯還是現行犯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11-11 14:10:00
不管是嫌疑犯還是現行犯,警方執法本來就是一種暴力
作者: MikuKing (初音王)   2014-11-11 14:11:00
我找一群人拖也不給拖、拜託你這神人給我個辦法OK?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11-11 14:11:00
警察執法開槍就是一種暴力
作者: xiuxinme (莫里斯.鳩)   2014-11-11 14:11:00
家奴你跟他認真什麼…
作者: kuninaka   2014-11-11 14:11:00
打頭都可以說是拍肩
作者: lobaka   2014-11-11 14:11:00
嘴這麼多,你家是行政機關? 還是motel我沒事去坐幹嘛?
作者: lobaka   2014-11-11 14:12:00
啥死不死又不給拖,你哪隻眼睛看到不給你拖?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11-11 14:12:00
相信對抗方會溫柔對待似乎有點天真,尤其又在認為他是個不民主時,這種該算信任嘛?
作者: MikuKing (初音王)   2014-11-11 14:13:00
我死不走又死不給拖 碰我一下就喊你打人哦~ 快給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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