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6/1有修勞工保險法
雖然勞保生育補助從原本一個月修改為兩個月
但是:如果父母其中有一人為公保,另一人為勞保者
以前未修法前是兩者(公保+勞保)皆可同時領取生育補助
從今年6/1過後,只能擇一領取
或者是媽媽請勞保,先生只能請領本俸兩個月減勞保給付之差額
這樣政府不就在變相不鼓勵大家生小孩囉??
好不容易勞保變好一點,公保卻變小氣了~~
補上總統令:
http://www.president.gov.tw/Portals/0/Bulletins/paper/pdf/7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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