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ngnick502 (二月三十日)》之銘言:
: 這幾年
: 路上出現電動機車
: 但小魯完全不解
: 這交通工具的實際用途啊
: 速度龜速的要命
: 功用完全可以被腳踏車取代
: 而且還可以騎得比較快
: 除了老人身體不好還有理由外
: 不知道電動機車到底還能不能派上用場?
: 有沒有電動機車的八卦
我來
這其實是奠邑府圖利建商的方案
怎 說 呢
一堆違法在電線桿上掛售屋廣告的人
都是騎電動機車
又剛好沒牌照 也檢舉不了
推文有提到 還可以無視紅綠燈及安全帽法則責
我想問電動機車 有第三責任險嗎
還是又跟電子發票一樣
時間到明細自己消失
府: 計画通り(けいかくどおり keikakudoo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