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蔡依珊已放棄加拿大籍 連勝文:感謝妻子犧牲

作者: tedpc (cpdet)   2014-11-12 11:57:17
台灣社會理盲又濫情
法律對於雙重國籍的規定
只有限制候選人本身並沒有規定候選人直系親屬
今天社會這種不理性的氛圍,造成依珊權益受損
要是我也會很心疼,勝文的心疼是愛妻子的表現
違法嗎?目前看起來並沒有,除非勝文自己有雙重國籍且已經當選
不然在還沒有當選前為何要拋棄自己的權益?
勝文曾經說過
法律沒有規定的事情 我們為什麼要做呢 做了就違法了啊!
馬總統 英九先生也說過
罪不及妻孥
選舉的主軸應該要放在政見 政策 執行力,而非這種此用惡質手段的敗壞選風的方式
※ 引述《isaluku (山本君)》之銘言: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112002029-260407
: 蔡依珊已放棄加拿大籍 連勝文:感謝妻子犧牲
: 選戰倒數,今天最新出刊的《壹週刊》報導指出,被視為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陣
: 營終極王牌的連太太蔡依珊,持有加拿大籍護照,兩位兒子等於一出生就擁有雙重國籍,
: 未來連勝文也可隨時以配偶身分取得加拿大籍,使得連勝文的權貴包袱,雪上加霜,選前
: 再為首都選情投下震撼彈。
: 對此,連勝文今天清晨到環南市場掃街拜票,他受訪時解釋,蔡依珊14歲就已經全家出國
: 移民,蔡依珊10幾歲的時候,父母親就已經幫她辦外國護照,因為要在加拿大唸高中、初
: 中,那時候就已經辦了加拿大護照。
: 連勝文說,本來一直也都沒事情,但這次為了他的選舉,太太也被迫要放棄加拿大籍,因
: 此在今年4月19日他通過黨內初選後,4月23日當天,蔡依珊就決定委請律師去處理這個問
: 題。
: 連勝文表示,他覺得對太太很抱歉,「本來她沒什麼必要做這個事情,這是她的自由」,
: 因為蔡依珊很小的時候,她的父母親就已經幫她做了申請護照的動作,「但是為了我選舉
: ,她也被迫放棄,這是我太太對我的一種犧牲,所以很謝謝她,願意為我做這件事情!」
: 媒體詢問,在放棄加拿大國籍過程中,夫妻倆是否有爭吵或不愉快?
: 連勝文無奈地說,太太是為了他犧牲,蔡依珊不是選舉的人,他才是選舉的人,最主要是
: 他沒有外國護照,從生下來到現在,從來沒有申請或拿過外國護照,「我是候選人,但我
: 太太卻為了我必須放棄護照,這也是因為台灣現在選舉的環境,我太太為我作出了犧牲,
: 我心裡面也是很難過,也對我太太感到很抱歉!」
: 媒體追問是否感到心疼?連勝文搖頭嘆氣說,「很心疼,真的!」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4-11-12 11:58:00
下去領500...
作者: jack0909 (csimiami)   2014-11-12 11:58:00
又一個假中立 520分水嶺~當初689怎麼追殺扁公主的
作者: ClubT (小喬)   2014-11-12 11:58:00
這篇中肯當初689做錯事,所以今天609也要一起錯? 真是頗呵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4-11-12 11:58:00
你以為勝文沒有雙重國籍? 拿出證據
作者: lordray1 (1111)   2014-11-12 11:59:00
反串得好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4-11-12 11:59:00
其實愛不愛台灣不能看國籍 很多滯臺外國人 雖然是台灣國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4-11-12 11:59:00
我怎麼知道13幹嘛放棄 有人拿刀逼她嗎 還只是假動作w
作者: godspeed933 (一路順風)   2014-11-12 11:59:00
說的也是啊...當初一直罵阿扁要去當美國阿公..XDD
作者: Hu5566 (∴本多家筆頭奉先∵ )   2014-11-12 11:59:00
68狗最白吃廢物理盲爛情垃圾
作者: omoideomoi (dilemma)   2014-11-12 11:59:00
好啦好啦 KMT沒有提過扁不能做米國阿公的事情啦
作者: ALENDA   2014-11-12 12:00:00
公務人員三等親內根本連綠卡都不該有!什麼叫作理盲又濫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4-11-12 12:00:00
我就不一樣 我愛台灣女人的身體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4-11-12 12:00:00
不是他自己要13放棄嗎 根本沒人逼啊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4-11-12 12:00:00
那請勇敢說出來,有美加籍很棒,才是真天龍人
作者: jack0909 (csimiami)   2014-11-12 12:01:00
最噁爛的是嘴巴中國好 拿錢去歐美消遙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4-11-12 12:01:00
只是假動作被拿出來笑而已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4-11-12 12:01:00
明明沒違法,卻不能挺直身體,算了。
作者: Shift2 (小老鼠)   2014-11-12 12:01:00
不要放棄阿。為什麼要放棄。據法力爭啊
作者: IWF (無)   2014-11-12 12:01:00
是他為了選票,不顧老婆的權益想法,逼13去放棄的
作者: elliepiggy (幫主吉祥)   2014-11-12 12:02:00
當台灣豬真的很辛苦!好為難ㄛ
作者: ALENDA   2014-11-12 12:02:00
心疼什麼?真這麼愛老婆就不要選,說ㄧ套作一套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4-11-12 12:02:00
今天沒報這個還不知道13有加拿大國籍 氛圍???
作者: IWF (無)   2014-11-12 12:03:00
為什麼不能說,我愛13,尊重她的想法
作者: mengxun (mengxun)   2014-11-12 12:05:00
"法律沒有規定的事情 我們為什麼要做呢 做了就違法"!!法律沒有規定你上來po廢文,你是不是也違法?
作者: jcici   2014-11-12 12:12:00
當初扁家被砲你有出來嗎
作者: hinet ( )   2014-11-12 12:56:00
法律是道德最低標準吧!
作者: b6byc (oopp)   2014-11-12 12:59:00
已放棄加拿大籍 <---根本就是騙人,有生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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