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長真的很妙,完全漠視政府採購法規
要知道政府標案從內部計畫預算審核→部長預算核可→送立院審核核可→回部會發標案→
開標得標廠商→得標廠商執行→廠商完工承辦人請專家會勘驗收→廠商保固維修或ok
都是有法定程序的
以後讓全民來抓錯,可以,但抓到錯是不是該究責驗收的人員?
不然以後公務員隨便驗收就好了阿,反正民眾會幫忙驗收,那養公務員幹嘛?
現在很多公務員就只會開標發包而已,反正就讓廠商亂作,作完有問題再來修,修到時間
不夠就讓你過關
現在連驗收都要讓全民來作,那幹嘛養了百萬公務員大軍?還一直在擴編越編越多人
很多正職公務員還把棘手的標案丟給派遣或約聘的去作,都是很多人知道的事
越過越爽那乾翠公務員的錢都捐出來當檢舉獎金好了,啥部長看都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