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是一回事
但是她還是有人權 不代表她活該被脫光
酒駕 跟 夜店 毒品 直接聯想在一起的話
警察也不用那麼麻煩 站在夜店門口撿屍就好了
出來的都帶回去脫光 我看搜到毒品的機率大多了
酒駕的可能性那麼多
吃薑母鴨 吃熱炒 唱歌 甚麼鳥事都能喝酒阿
為什麼一定要想到夜店?
我合理懷疑 女警自己下班也很愛去
作者:
rayba (rayba)
2014-11-14 11:45:00大概那女的太正 警察起了色心 想玩雙頭警棍吧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4-11-14 11:47:00法治就是照法律走喔 不然叫立委修法 把酒駕的槍斃吧
作者:
hihimen (aa)
2014-11-14 11:47:00持有跟吸毒的罪有差
認真覺得酒駕的人已經不懂得尊重別人了,怎麼還敢那邊大言不慚的大聲疾呼。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4-11-14 11:48:00
我認同你 但是就無法同情酒駕的人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1-14 11:48:00
鄭捷也是有人權啊,也不能當場槍斃他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4-11-14 11:49:00所以還是要照規則玩阿 不能亂脫別人衣服..
這種說法就跟鄭捷很可惡所以不用尊重刑事審判程序也不用給他人權 直接槍斃他一樣..
"酒駕還想要有人權?" 我是在回應3F不用急著拉椅子坐下來 , 先解釋一下醉態駕駛罪?
作者:
hihimen (aa)
2014-11-14 11:55:00不違法,拘留法中有提到要檢查身體
在沒有任何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要求脫衣搜身是有違反比例原則的問題的畢竟所謂的檢查身體其實有點模糊
作者:
hihimen (aa)
2014-11-14 11:57:00就規定要檢查身體了,還要什麼比例
照你的說法 檢查身體是否可以包含在無合理懷疑下驗血驗尿 跟侵入式檢查?即使規定檢查身體,酒駕要求脫光衣物搜身仍然有過當的疑慮
只是對一堆人奇怪的類比感到詫異而已...明明就是不同事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11-14 12:25:00難道所有酒駕的人,都要脫光光嗎?這社會就是欺軟怕硬,連警察也是如此酒駕的人那麼多,你看誰被要求脫光光,誰還能叫警察道歉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4-11-14 12:39:00刑事訴訟法去讀讀吧,有些樓真是丟臉
誰知道她有藏了什麼東西,本來就該搜身.竟然還有臉護航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4-11-14 12:40:00現在警渣也不考刑訴了,難怪一堆警渣不懂搜身和全身脫光是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