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7年殺三命辯「心魔要我殺的」 最高法院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4-11-16 12:19:14
7年殺三命辯「心魔要我殺的」 最高法院駁回死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兇嫌陳昆明11年前殺了兩名國小女童,自稱心中有惡魔,所以才殺
了人。法院認定他有精神疾病,從無期徒刑一直減輕到12年有期徒
刑,服刑六年假釋後,又再度殺害一名檳榔西施,惡行重大,一二
審都遭判死刑,但在最高法院,證明他患有「精神分裂症」,不得
判處死刑!
陳昆明11年前把朋友九歲和十歲的女兒,強灌藥物重擊頭部致死棄
屍在新店溪,雖然手法極為兇殘,但是在法庭上他卻以「心中有惡
魔」作為辯解說詞,從一審到更五審,一路從無期徒刑減輕到16年
有期徒刑,最後法院認定他心神喪失,以12年有期徒刑定讞。
被害家屬聽到這樣的說法,實在難以接受,劉姓小姐妹父親曾憤怒
地說:「這不是精神的問題,我兩個女兒的命,九歲跟十歲,我多
辛苦栽培她們,我都讓他們讀很多書,她們都很聰明。」陳昆明在
服刑六年之後,民國99年 7月假釋出獄,沒想到才短短三個月,卻
再度用同樣手法,殺了前來求職的林姓檳榔西施。
法院一二審都判死刑,卻在上訴到最高法院駁回更審,林姓檳榔西
施的先生戴著口罩眼鏡,雙手握拳,儘管憤怒不已,但是最後盼來
的依舊是失望。林昆明辯護的律師在最高法院上,引用國際公約對
於經神病患的保護,果然一舉攻破法官的防線,再度從死亡關頭把
林昆明搶救回來。審判長黃正興說:「原判關於殺人部分撤銷,患
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經台大等七家醫院,鑑定此實。」
七年內連續殺害三條人命,就算一審二審法官都認為他惡行重大,
但是陳昆明總能一再的逃過死劫,但也在不懂法律的小老百姓心頭
上,投下了一個巨大的問號。(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114/426084.htm
延伸閱讀:[新聞] 急尋妻枉殺2人 辯「心中有愛」撤死刑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1-16 12:20: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blacktea5566 (黑茶56)   2014-11-16 12:20:00
隨變瞎掰個精神方面理由 法官也相信 台灣法律...
作者: Stacyyyyy (Stacyyyyy)   2014-11-16 12:20:00
為什麼這種人還可以放出來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4-11-16 12:20:00
他妹的 以後殺人說被心魔奪舍就行了 這蝦米判決
作者: estupid (For What)   2014-11-16 12:20:00
切割
作者: hihi29 (無)   2014-11-16 12:20:00
我建議他出獄後讓法官跟這位殺人犯住在一起
作者: meetyou76 (喔哈)   2014-11-16 12:20:00
當初判牠減刑的法官要不要出來??
作者: CP543 (盛氣平 過自寡)   2014-11-16 12:20:00
好棒棒,國民黨開的法院總是這麼優秀
作者: axzs1111 (★~板橋本環奈~★)   2014-11-16 12:20:00
法官:心魔要我判死刑 呵呵
作者: Stacyyyyy (Stacyyyyy)   2014-11-16 12:21:00
為什麼有律師要替他辯護
作者: NITB (迺哥)   2014-11-16 12:21:00
為什麼不能關到死
作者: Leo4891 (Leo)   2014-11-16 12:21:00
然後假釋再出獄殺人?? 沒有落實無期徒刑 或是配套
作者: meetyou76 (喔哈)   2014-11-16 12:21:00
那兩個小孩子如果沒死她們就會跟我一樣大....
作者: ardethbay (FUCK!!)   2014-11-16 12:21:00
七間醫院診斷有精神病OK 但不應放出來 應永久隔離
作者: doublecroxx (雙十)   2014-11-16 12:21:00
魔鬼代言人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4-11-16 12:21:00
你媽 殺幼童兩個都不會死
作者: Ruid (這人生,煙花一場)   2014-11-16 12:21:00
太棒了,我的心魔也開始講話了
作者: ImMACACO (Clean the world)   2014-11-16 12:22:00
....都已經放出來殺人了 現在還?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1-16 12:22:00
恐龍司法 操
作者: Leo4891 (Leo)   2014-11-16 12:22:00
台灣就沒有真的無期徒刑, 都說好聽而已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1-16 12:22:00
精神病是免死金牌 懂?
作者: yeadean (亞典波羅)   2014-11-16 12:22:00
2誇張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4-11-16 12:23:00
陳昆明 為啥改姓林
作者: eva19452002 (^^)   2014-11-16 12:23:00
別讓死刑犯不開心
作者: wade6510 (真情不必多說)   2014-11-16 12:23:00
台灣法官素質真高
作者: yeadean (亞典波羅)   2014-11-16 12:24:00
這樣搞下去一定會有電影重案對決的主角出現在現實社會
作者: drigo   2014-11-16 12:24:00
兩公約真的是只保護殺人犯
作者: HatomiyAsuka   2014-11-16 12:25:00
在台灣殺三個人不用判死刑
作者: tamagon (tamagon)   2014-11-16 12:25:00
前面寫陳昆明,中間寫林昆明..記者發稿要不要先校對一下
作者: mc12355 (低知識分子)   2014-11-16 12:26:00
台灣法律太古老了 套上國際公約之後 不覺得疏漏很多嗎?事實就是虐殺2個小孩後 關六年出來又能再殺一個人
作者: Mcnair (.)   2014-11-16 12:27:00
台灣法官真的太神了~~~~~~XDDDD
作者: mc12355 (低知識分子)   2014-11-16 12:27:00
都不曉得中間對於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者有何處置 好可怕
作者: jackchris (勁蟬)   2014-11-16 12:28:00
隨便問個北所帶過他的主管都嘛知道正常的很!不然跟他同房的早死光了。
作者: yulo (目標達成 畢業囉)   2014-11-16 12:28:00
操他媽的鬼島 幹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11-16 12:29:00
這個有經過七間醫院鑑定,應該不是亂掰的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4-11-16 12:30:00
矯正治寮勒... 沒有康復證明也能放回社會 如果有證明開康復的要不要連帶賠償一下
作者: Caitsithdx (櫻花飄落的速度)   2014-11-16 12:31:00
就算真的有病我也不想繳稅養殺人犯,還是殺幼童女人的
作者: jackchris (勁蟬)   2014-11-16 12:31:00
死刑犯只要開庭眼淚流一流,虛偽道歉,鑑定時只要說我
作者: eva19452002 (^^)   2014-11-16 12:31:00
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就強制服藥,如果是裝病就會承認
作者: yoshiringo (《高雄版東海》)   2014-11-16 12:32:00
法官:1審~無期徒刑,3審~改判12年^_<
作者: jackchris (勁蟬)   2014-11-16 12:32:00
人被殺,導致今日這種詭異現象,但是,那又如何呢?一個月後大家就忘了。
作者: Glucophage (古來聖賢皆寂寞)   2014-11-16 12:33:00
殺兩個人只關六年.....
作者: mc12355 (低知識分子)   2014-11-16 12:34:00
就算不能死刑 也不能放著讓他到處跑吧...根本自走凶器而且很明顯對象都是挑過的 弱小 無防備的女人
作者: pchunter (po)   2014-11-16 12:35:00
可以放出來,但是要搬到法院旁邊,看這些法官爽不爽
作者: Oxhorn   2014-11-16 12:37:00
台灣司法專門照顧這些泯滅人性的人 政客 殺人魔 黑心商人
作者: stad (Orange Days)   2014-11-16 12:39:00
是律師太強還是檢察官太弱?
作者: Oxhorn   2014-11-16 12:39:00
一個個傷天害理 殺人不眨眼 一個個都能輕判甚至無罪如果平民百姓的公道不能寄望在國家制度最後一個防線那麼這些法律規範的存在究竟有何意義
作者: pudding86200 (貓頭鷹咕咕)   2014-11-16 12:41:00
作者: idevil666 (devil666)   2014-11-16 12:47:00
性侵犯就辯我下體有惡魔
作者: Ricrollp (J.M.M.)   2014-11-16 12:50:00
坐等在志光苦撐的鍵盤大律師出來教訓不動法律的理盲鄉
作者: playerkilled (揪團看電影)   2014-11-16 12:51:00
12年後再殺一次,家中有小女孩的要小心
作者: wade6510 (真情不必多說)   2014-11-16 12:51:00
就算真的有病他也是該死
作者: fq1l4i   2014-11-16 12:55:00
台灣法官最怕判死刑了阿 能避則避 我以為大家都知道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14-11-16 12:59:00
廢死萬歲
作者: manygod (小金城武)   2014-11-16 13:11:00
死刑明明能扼止他繼續殺人費死破盟這些死刑犯你們自己去出錢養吧
作者: s4001 (風羽)   2014-11-16 13:15:00
這種據有攻擊傷害型的精神病患要不要改無期徒刑阿...
作者: manygod (小金城武)   2014-11-16 13:16:00
法官的想法就是每隔十年放他出來殺一些人(活該倒楣)再關一次,反正法律有保障他久久殺人一次的權力,那時候法官
作者: NaaL (Skyline)   2014-11-16 13:37:00
虐殺兩個小孩,關六年就給他出來趴趴走,好去殺第三個人@@就算不能判死,矯治也無法,那起碼關起來與社會隔離吧
作者: Kbart (凱巴特)   2014-11-16 13:51:00
這個法官還有良心,至少發回更審。看看姦殺女童案,為了不讓牠死連更審都不給,直接更改無期徒刑......
作者: satyrs05   2014-11-16 13:57:00
現在殺三個也不會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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