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應考 擬取消55歲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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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考選部最近研擬放寬多項特考應考年齡限制,其中司法官及部分司法人員擬取消應考年齡
上限,但外交、警察、海巡等人員維持現行規定。
目前包括司法官、外交人員、司法人員、警察、海巡人員等10種特考都有應考年齡限制,
遭批「年齡歧視」,不僅立法院審考試院預算要求檢討,考試委員也認為有違憲之虞。
考選部最近檢討特考年齡限制,朝放寬方向進行修正,後續交小組審查,再送院會討論後
即可拍版。
司法官目前應考年齡上限55歲,司法人員四等考試上限45歲、三等55歲,考選部與用人機
關會商後,建議司法官放寬年齡限制。
至於司法人員3等考試公設辯護人、公證人、司法事務官、觀護人、家事調查官、心理測
驗員、心理輔導員、檢察事務官、行政執行官、公職法醫師、鑑識人員類科,及4等考試
執行員、執達員類科也建議取消應考年齡上限。
調查局調查人員5等考試,現行應考年齡上限30歲,考選部打算放寬到35歲。
不過,司法人員特考3等考試監獄官類科、4等考試監所管理員、法警類料則維持現行規定
,仍有應考年齡限制。用人機關認為,從事戒護工作的人員,需要有強健體魄及機警反應
,如果年齡過高,體力、耐力、應變力差將難以負荷,自身也危險。
現行外交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應考年齡限制45歲;警察在37到42歲間;國安人員為35
歲;海巡人員則為55歲。考量職務需要,包括人員的體能、抗壓及訓練成本等,依舊維持
現行年齡限制。
此外,今年在國安情報特考中首度推出「公職資訊技師」考試,除了要有資訊技師證照,
領證之後至少要工作兩年,且應考年齡限制35歲,最後無人報名,考選部檢討發現,年齡
設限是一大問題,建議放寬應考年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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