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11/16 公館 水源市場後方 行車紀錄器

作者: pc2795061 (聽見)   2014-11-17 05:04:07
有看過板規 但是不確定是否可以po
但因事態緊急 如果不能po 會自行刪文或請版主代刪
11/16 大約17:25分鐘左右
在水源市場後面的7-11對面紅線區
地點
http://ppt.cc/6Hea
我騎乘機車在等紅綠燈
當時有阿伯想從左方一排停機車的地方
牽出他的腳踏車,當時他是已經跨上車
直接往後移 然後撞上我的機車右方(跟我形成垂直)
我當下轉頭看到阿伯倒向左邊停放著的機車
阿伯頭應該是有撞到旁邊機車的腳踏位置
我當下是下車察看阿伯狀況
因為他額頭有大約2.5公分的撕裂傷
所以我當下還是停好車後 帶他到附近的三軍總醫院掛急診
我當下付了急診費想說就自認倒楣
阿伯就診時表示不要縫 也不要用紗布 就單純擦藥
有做電腦斷層 是沒事的狀況
只是當下醫生跟櫃台小姐都有跟阿伯確認有無喝酒
阿伯說有喝2瓶啤酒 (在等斷層報告時 阿伯還去對面7-11買了啤酒跟香菸)
後來跟阿伯確認沒事之後 我才離開 (有留手機)
之後 約莫9點多 他太太打來表示:她先生說是我要找停車位撞到他
我當下是先跟她約在附近派出所想要做筆錄跟調監視器
結果那邊的監視器無法拍到當時的地方
再加上阿伯在家睡著叫不過來 也無法做筆錄
所以想說來這邊請問有沒有人有當時的影像紀錄
麻煩跟我聯絡 站內信或是手機都可以0988290104 沈同學
感謝大家的幫忙
作者: xisland (窄宅)   2014-11-17 05:07:00
330萬
作者: tyifgee (pttnoob)   2014-11-17 05:09:00
幫推 死三寶害人不淺
作者: xisland (窄宅)   2014-11-17 05:13:00
你忘了錄音有寫喝酒嗎
作者: XXXXGAY (OL打雜小妹)   2014-11-17 05:21:00
幫你置底幾天
作者: xisland (窄宅)   2014-11-17 05:26:00
第三行日期打錯了喔 ,是 11/16 才對
作者: peacesb (~煩~)   2014-11-17 05:42:00
幹您X的好心沒好報...如果你被告的話證明你沒錯反控誣告
作者: s93rm6 (Milks)   2014-11-17 05:57:00
幫推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4-11-17 06:01:00
如果他說你撞他 那應該會擦撞痕並做談話紀錄..叫他舉證在當事人筆錄這一關 通常會出現破綻 ...該舉證的是他
作者: fxxkyeah (法克爺)   2014-11-17 08:56:00
辛苦了期中加油
作者: thedeathhero (不眠者)   2014-11-17 09:37:00
如果他說沒事 也診斷過了 你連電話都不該留的他本人覺得不怎樣 他家人一定會打來靠北你 傻傻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4-11-17 09:49:00
咩咩要幫誰是她的權利
作者: koidnar (Index)   2014-11-17 09:58:00
幹勒,這三小,早知道直接報警比較快,這世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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