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Raxis (月影尋行)
2014-11-17 15:46:04: 依據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
法條不要引一半好ㄇ~~
二、本規範用詞,定義如下:
(一)公務員: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
依銓敍部96年4月25日部法一字第0962741639 號書函解釋:
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所稱「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包括服
務於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之職員(含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
辦法進用之聘僱人員)、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警察、現役軍(士)官、依法令
從事公務之義務役士兵、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含受有俸給代表民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惟不包括純勞工),以及擔任政府投資民營事業機構且受有俸給之官股董事。
(二)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指個人、法人、團體或其他單位與本機關(構)或其所屬機
關(構)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
2、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
3、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
下面講那麼多
結果根本連身份跟業務適用要件都不符合
加油 好嗎
: 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係
: 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得受贈之:
: (一)屬公務禮儀。
: (二)長官之獎勵、救助或慰問。
: (三)受贈之財物市價在新臺幣五百元以下;或對本機關(構)內多數人為餽贈,其市價
: 總額在新臺幣一千元以下。
: (四)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職及本人、配偶或
: 直系親屬之傷病、死亡受贈之財物,其市價不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 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者。但同一年度
: 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 五、公務員遇有受贈財物情事,應依下列程序處理:
: (一)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除前點但書規定之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
: 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無法退還時,應於受贈之日起三日內,交政風機構處理。
: (二)除親屬或經常交往朋友外,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市價超過正常社
: 交禮俗標準時,應於受贈之日起三日內,簽報其長官,必要時並知會政風機構。
: 公務人員受贈財物事件處理程序圖
: http://www.moj.gov.tw/public/Attachment/88813533141.pdf
: 連家送的紅酒 絕對都是市價超過三千元以上 不是二十萬元 不然就是四萬元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119/317638.htm
: 縱使用最寬鬆標準來看 也就是假設 柯文哲跟救連勝文 沒有關係的話
: "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3-11-17 15:46:00什麼時候要去陪阿扁阿
作者:
helixc (@_2;)
2013-11-17 15:46:00樓上zsh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3-11-17 15:46:00就故意的啊
作者: jayemshow (S.Kazumi) 2014-11-17 15:47:00
zsh 推文怎麼可以如此神速 ?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4-11-17 15:47:001樓應該說嬰酒吧
作者:
amovie ( )
2014-11-17 15:47:00公立醫院醫師想加入公保想得要死
作者:
linchw (james)
2014-11-17 15:47:00英九配阿扁 絕配
作者:
bee12 (請給我食物)
2014-11-17 15:47:00應酒應該快了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14-11-17 15:47:00%%%%%%%%%%%%%%%%%%%%%%%%%%%%%%%%%%%%%%%%%%%%%%%%%%%%%%哎喲,發文討噓就是這樣了嘛,不要讓大師不開薰
作者:
y90413 (paul)
2014-11-17 15:47:00都不知道誰才是公務員惹 呵呵呵呵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4-11-17 15:48:00不管啦 監察院要來了
作者:
rvuu (天牆)
2014-11-17 15:48:00醫生已經修法排除 刑法上公務員了 法律老師才講的
作者:
balakuo (...)
2014-11-17 15:48:00領到500記得買藥吃 不要都買檳榔吃 多讀點書
作者:
kutkin ( )
2014-11-17 15:48:00就只是禮尚往來而已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11-17 15:48:00有沒有罪是一回兒事,不過淺深藍又多一個理由可以投票惹<3
作者: lobaka 2014-11-17 15:48:00
快了快了,等芙丸當完總統,他應該會去陪阿扁。
作者:
agostina (agostina)
2014-11-17 15:48:00zsh 是家裡蹲嗎? 為什麼可以隨時搶到一樓(好奇
作者:
vesia (歐帕)
2014-11-17 15:48:00想知道站割以前收了多少
作者:
han72 2014-11-17 15:48:00打這個不邏輯錯亂嗎= =?前面才說沒有柯P 現在這個是三小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4-11-17 15:49:00低調一些 不要讓媒體發現了Y
作者:
s0805744 (Polatouche)
2014-11-17 15:49:00推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4-11-17 15:50:00救活,送禮,一瓶酒,送幾瓶?白痴!那些開刀的功臣咧?抓去關!
作者:
amovie ( )
2014-11-17 15:51:00公立醫院醫師如果可以納入公保 他們樂觀其成
作者:
hideho (松本之魂)
2014-11-17 15:52:00幫低調,接下來1個禮拜要靠它了,沒法律問題我不會打道德逆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1-17 15:52:00你回的這個原po本來就只會看一半而已 不太意外啦
作者:
Xinlong (Ashyjet)
2014-11-17 15:52:00快 我想看新聞敢不敢報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4-11-17 15:54:00以之前來看連應該會照咬 各種秀下限後再被打爆臉
作者: buddar 2014-11-17 15:59:00
醫生照顧病人,病人康復有時會送水果、酒等根本是常有的事到是連家為何可以忘恩負義??翻臉不認帳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7 16:01:00=============拜託deann大律師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