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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
1 小時 ·
周守訓先生,選舉要到這麼惡劣的地步嗎?
讓我來告訴你,如果您要針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來噹柯醫師,
先清理一下您在立委任內所收受的禮物,哪一件低於一千元? 根據我
跟您同時期在立法院的經驗,你們這些立委,也是屬於公務員身份,
每年三節所收受的各部會禮物,沒有一件低於五百元,不知您是否有
沒有依法向政風處報告?
不過,我們不打烏賊戰,許多情況,柯醫師的標準就是要比勝文高許
多,所以我簡單的跟您說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中您漏看的地
方:根據該規範第四點第一項前段,公務員確實「不得要求、期約或
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然而根據第二點的名詞定義
,所謂「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是指有「1.業務往來、指揮監督
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2. 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
或其他契約關係 3.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
將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
我請問您一個簡單的邏輯就好,連方瑀所言為真,那麼柯醫師就不是
連勝文的醫師,也就是說您指控柯醫師收受兩瓶紅酒,就屬於一般噓
寒問暖的送禮。您公開宣示他涉嫌收賄,可能會涉及誹謗罪,可千萬
要小心。
倘若連方瑀所言為假,那麼柯醫師是他的主治醫師,他們的關係並不
符合「業務往來、指揮監督、費用補助、承攬、買賣、業務執行影響
」等上述第二點的定義,也就是說,他們並沒有「職務上利害關係」
,因此並不受第四點但書的規範,當然可以收受一千元(為什麼不是
二十萬元!)的紅酒,而不涉及任何違法事宜。即使我覺得連家這麼
小氣,其實就是一種犯罪!
喔,對了,您倒是要注意,您在立委任內,每個部會送給您的禮物,
可能都超過五百元,您與部會又有業務往來,指揮監督等關係,恐怕
會有貪污治罪條例的適用,可別害到您的同僚,為了勝文捅了這個馬
蜂窩,肯定不值得。
最後,附上您的影片,您果然發功了!有問題啊!請打電話給06785978!
http://youtu.be/r0cwaceeMds
備註: 影片不蘇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