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3歲,在高雄出生.從小在高雄長大
我爸民國32年在高雄出生 ,他出生的時候,台灣還處於需要到處躲防空洞的年代.
當然我爸一出生的時候,也是日本籍.
我爺爺民國元年在台南學甲出生,長大之後到高雄打拼.當然,他也是所謂的"皇民"
我爸爸和我爺爺都沒有選擇是不是要做所謂"皇民"的權利.我不知道這樣子的狀況
何罪之有??
各位網友如果你們家和我們家一樣,都是民國38年以前,從明清時代就飄洋過海來到
台灣的家庭.
請用這樣的說明要求郝伯村和連戰公開道歉.因為他們傷害了台灣人.
除非他們不想住台灣了.如果真是這樣,那請他們趕快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