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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問男友愛不愛?男回不愛 女提告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2014-11-20 16:0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20多歲蔡姓女子將初夜獻給陳姓男友,嬌羞地問說:「你愛我
嗎?」未料,陳男竟回說:「我不愛!」蔡女因此偷走男友的錢包洩憤,吃上竊盜官司,
為了報復男友,蔡女反控陳男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陳男苦苦哀求才獲得蔡女同意上床
,認定雙方屬於合意性交,今天將陳男不起訴。
檢方調查,今年7月底,蔡女禁不住陳男苦苦哀求,點頭同意與陳男發生性關係,事後蔡
女問陳男愛不愛她,陳男卻回說:「我不愛!」蔡女覺得情感遭背叛,由愛生恨怒告陳男
性侵。
蔡女指控,陳男為了與她上床,不斷苦苦哀求,她一時心軟點頭,完事後陳男卻說不愛她
,根本是欺騙她的情感!陳男承認與蔡女發生性關係,辯稱取得蔡女同意,否認性侵。
檢方認為,蔡女禁不住陳男哀求才自願獻身同床,並未遭陳男強迫,屬於合意性交,事後
陳男雖表明不愛她,但此屬於兩人之間的情感糾紛,不構成性侵,所以將陳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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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