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acktea5566 (黑茶56)》之銘言:
: 以往選票上都會印黨籍
: 好讓大家到車輪黨黨徽就知道要投給誰
: 讓沒關切候選人是誰的人,可以很方便的投票
: 聽說這次選舉不印黨籍了
: 這樣子老榮民們要怎麼投票呢?
: 真的是太不方便了
: 有沒有選票印黨籍的八卦?
前幾天上立院網站研究了一下,把結果跟大家說明一下。
這次九合一大選,許多人發現自己所處地區的選票不會印上候選人的
推薦政黨。這到底有沒有問題?
事實上,這個問題主要出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二條。關
鍵條文是這樣寫的:
「區域、原住民立法委員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應刊印各候選
人之號次、姓名及相片;經政黨推薦之『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應
同時刊印推薦該候選人之政黨名稱;非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刊印無。」
重點在「經政黨推薦之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根據此條文,只有立
法委員必須刊印推薦政黨,地方公職人員是不必印的。
台聯認為,在選舉實務上,使投票人因不易便是政黨推薦之候選人,
發生誤投情況,進而影響選舉公平性。
因此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及台聯立委賴振昌提出了第六十二條的修正案
(提案編號1044委16915)對此條文進行修正。修正後的條文為「經政
黨推薦之『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應同時刊印推薦該候選人之政黨
名稱」。如果通過,未來地方選舉的選票也應印上推薦政黨名稱。
http://i.imgur.com/qDFpDpq.jpg
但是這個修正案目前處於「二讀(廣泛討論)」,因此此次的選舉並
不會生效,選委會是否印製推薦政黨都不違法。
但這個提案卻遭國民黨反對。中國時報的新聞寫,「至於台聯黨團希
望在選票上印政黨名稱,據了解,國民黨組發會反對,認為不利國民
黨選情。」
至於為何不利選情就要反對?這個就要問國民黨了。這些資訊給大家
參考。
賴振昌提案:http://bit.ly/1xMCWaP
中國時報新聞:http://bit.ly/1tbyv2D
PTT問卦:http://bit.ly/1tbyA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