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ARMLFRIO-U
DPP何博文選立委時在淡水捷運站外拉票
http://news.tvbs.com.tw/entry/124939
DPP周柏雅選議員捷運站外拉票
按大眾捷運法50條第七款規定:
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或為其他商業行為。
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站外拉票,完全合法,當然如果因此滯留而阻礙交通者,捷運站人員有權予以驅離,
不聽勸離者得處罰鍰。(同條第十一款)
按原Po所述,議員於站外拉票,完全合法,所以你的指控是沒有理由的。
至於黑衣人部分,如果行為確有涉嫌恐嚇,支持原PO提告,
當然提告必須要有證據,希望原PO有錄音錄影,
畢竟捷運站或馬路上的監視器並沒有辦法錄下你們的對話,
光憑影像反而會被解讀成是你去阻礙合法的拉票行為。
當然,為了讓事實真相還原,我也已經致電給歐陽龍先生的服務處,
請他們來八卦板依據這篇文章的指控,協助原Po向黑衣人的惡行尋求救濟。
※ 引述《a93 (巴摩蘇羅)》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Daan 看板 #1KS-jWUq ]
: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看板: Daan
: 標題: [問題] 可以在大安捷運站,拉票嗎?
: 時間: Tue Nov 25 10:37:15 2014
: 權限不足,求幫忙轉到八卦版
: 今天早上,買咖啡經過大安站門口
: 看見「很熟悉」常常看見一位外表文質彬彬的議員候選人,
: 「歐陽龍」
: 在捷運站門口設立牌,拉票,
: 正在納悶,捷運站為什麼可以公開選舉拉票。
: 「為什麼捷運站可以公開選舉拉票?」
: 「為什麼捷運站可以公開選舉拉票?」
: 「為什麼捷運站可以公開選舉拉票?」
: 很重要所以重複三次。
: 當下我也問站務人員同樣問題,
: 他只能怯懦搖搖頭,我也不想為難他。
: 轉身過去,反問歐陽龍,「捷運站不能公開拉票」
: 他反說「這是人行道不是捷運站門口」
: 我:「喔!就這樣子凹過去喔」
: 歐:「算了!我很忙沒空理你」
: 我:「是不是只要國民黨,都可以違反規則,光明正大作弊」
: 「不要急著把麥克風關掉,讓大家都認識你」
: 這下子黑背心的人,馬上出現在我眼前,還反問我「你是誰?」
: (是不是每個選舉人,旁邊都有黑背心的人)
: 本來想說,算了!打退堂鼓。轉身就走。
: 結果他說「要等我」,
: 吼,這下子我也爆發了。
: 我馬上指著歐陽龍,對人來人往的遊客發表演說。
: 「是不是只要國民黨,都可以違反規則,光明正大作弊,
: 公然違反遊戲規則,在捷運站門口拉票?」
: 「你們看清楚了嗎?這就是國民黨!」
: 「所有的規則,只能規定別人,就是國民黨沒關係!」
: ........
: 後來我回去拿手機要回頭蒐證,看到歐陽龍準備離開。
: 人形牌也收走了
: 我反問「歐陽先生,為什麼要走呢?」
: 歐:「我要去下一個捷運站,繼續拉票!」
: 黑背心:「你是不是住在這裡?我找人來處理你」
: (我現在知道為什麼國民黨會發黑背心當制服)
: 我:「別這樣,選舉是文明的,大家都是文明人」
: 黑背心:「我不是文明人」
: 我:「那你不要躲在別人背後,公開站出來,讓所有人認識你,不是很好嗎?」
: 今天我犯下大諱,公開指責一個有權勢的人,並不是因為「高怪」或是某顏色。
: 而是長久以來,實在是累積太多個「為什麼」?
: 「為什麼,有黨證就可以作弊!那怕是小小的作弊,將來也會變大大的」
: 每次在電視上,看見脫罪、假釋、特權、無罪、遣逃出境,
: 而法律一次又一次「網開一面」,名嘴一次又一次「扭曲事實」
: 超不爽的!
: 請幫忙轉到八卦區,謝謝大家。不自殺聲明就懶得附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