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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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選課惡搞同學 女大生法辦
謝姓女大學生開學時發現選修的兩門課無故被退選,她懷疑遭入侵,報警處理,警方發現
是同班林姓女生使用謝女電腦帳號及密碼選課、退選,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嫌將林女函送法
辦。
謝女今年八月發現她加選的「逐步口譯」、「投資理財」兩堂課被退,另被加選一堂「第
二外國語」,懷疑電腦遭入侵。警方從學校電腦連線紀錄追查,認為與謝女同班的林女涉
嫌重大,上周傳喚到案。 謝女獲知竟是同班同學涉案,十分驚訝。
林女向警方供稱,她曾把筆電借給謝女,因此筆電內留有謝女的帳密,後來她開電腦選課
,一時失察誤用同學帳密,並不是故意要竄改謝女選課記錄。
警方表示,林、謝兩人同班多年,未傳出有何冤仇,但一般在網路上加退選,登入帳密後
應該都會顯示姓名,林女辯稱弄錯,令人存疑。
妨害電腦使用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罰金。國立高雄第一科大科技法律研究所
所長程法彰說,帳密屬於個資,除非在對方授權的範圍內,否則就不能使用他人帳密,用
了再辯稱不小心、不知道,說法很薄弱。他提醒,借別人的電腦切記不要記錄別人的帳密
,以自己帳密登入後,用畢一定要登出;更不要在公用電腦登入個人帳密,這樣才能避免
資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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