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小弟現在是個大魯蛇
不過幾年前遇到金融海嘯的時候
找工作碰到某間大公司的一位人資說過
(薪資18500 零售服務業 便利商店 上班打卡 下班責任制)
"這份工作 有手有腳 是個人都能做
你憑甚麼要求更高的薪水
外面失業率這麼高 滿街都是人 你不做 後面一堆人做"
很抱歉小弟那時候仍然是個魯蛇 退伍後只能先求溫飽
半年內爬上副店長(18500+ooo+xxx=23500)
在半年參加店長(18500+???+!!!=26500)授課測驗時候
碰巧遇到公司副總他來給我們精神喊話
"你們年輕人其他地方多給你們兩千塊你們就跳槽
就算你們月存三萬(底下坐著的副店長們23500)
30年後(30X12X30000)也不過一千多萬
就留在公司好好地做 公司會保障你們的"
其實聽完當下我是想翻桌走人啦
(不過我不敢 說說而已)
然後後來公司覺得我們過太爽
延長工時(當然薪水不會調整啦...) 因為沒人 就節省人力
我有打電話去公司 詢問是否調薪或是支援性人力(公司只是母公司的其中一個子企業)
人資表示:不要打擾我吃飯時間 (掛電話)
大家應該都知道便利商店一個人上班基本上有一頓沒一頓的
聽到這話滿腔怒火就上來了 之後再打一直都沒人接就是
(有接起來罵人的啦..."你不知道現在是休息時間嗎!(掛)")
後來下午抽空又打
人資表示:你是來亂的嗎 不要打擾我下班時間 不高興你就不要做
當天我就扔離職單
經理當然是慰留啦
不過就算人資爬到我面前來跟我道歉 我也不想理他了
(離開後一季內 本區就走了6位店長)
順便一說
開工紅包200元 是從薪水裡面扣的 月底會扣掉
每個工讀生基本上過完年都不爽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