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喔
有人曾經蒐證反控誣告成功過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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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之前鄉民說的
要先準備XX紀錄器 才對自己比較有保障
社會
妻色計性侵陷阱 夫錄音反制
2012-11-03
挑逗上床 反控性侵
〔記者湯世名/員林報導〕夫妻做愛搞諜對諜,雖然各懷鬼胎,卻照做不誤,真是不可思
議!彰化縣一對夫妻感情不好,老婆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竟故意挑逗老公與她做愛,事
後卻向警方告老公性侵她;但老公也非省油的燈,被整過之後學乖,只要老婆再邀他愛愛
,他就偷錄做愛時老婆的鹹濕對話,換他反控老婆誣告,光碟中清楚聽到「老公,擠多一
點(精液)!」「老公擠完了沒?我要去醫院,我要去彰基驗了!」連檢察官都覺得肉麻
,據此將她起訴。
多次控夫違保護令
起訴書指出,35歲林女與42歲賴男結婚8年多,婚後感情不睦,後來更因財產問題而愈吵
愈烈,因協議離婚也談不成,林女去年8月向彰化地院聲請保護令,法院裁定賴男不得對
林女有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行為,有效期限10個月,此後,林女多次報警指賴男違反
保護令。
不起訴 夫起戒心
今年1月,林女挑逗賴男,2人發生性行為後,她就去醫院驗傷,再向警方報案告賴男「我
老公違反保護令,又對我強制性交」,最後,雖因事證不明確,彰化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
分,但經此慘痛教訓,賴男從此對林女的做愛邀約產生戒心,為求自保,也展開秘密行動
。
起訴書說,今年1月底,林女在住處又挑逗賴男和她做愛,事後她又跑去派出所告賴男強
制性交、違反保護令,這回賴男可是有備而來,警方傳喚他,他馬上拿出與林女上床時的
蒐證錄音光碟,反控林女誣告。
錄音為證 妻涉誣告
檢察官開庭偵訊時,林女否認誣告,但檢察官當庭播放光碟錄音檔,清楚聽到她在做愛過
程中的鹹濕對話,確認林女極盡挑逗之能事,且並無不願與老公發生性行為,足證是她設
局取得跡證再驗傷、告賴男,遂依誣告罪起訴林女。
※ 引述《seacore07 (....)》之銘言:
: 好像最近幾年,台灣流行一股原本是合意性交,可是後來女生心情不爽,就告男生性侵的
: 風潮
: 很多女生告性侵後,經過檢察官或法官審理,才發現根本是合意性交,
: 那些男生都差點變性侵犯,
: 但是那些女生好像都沒有誣告罪之類的罪?
: 有亂告男生性侵,結果告的人(原告)都無罪的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