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ynak (aynak)
2014-12-19 14:05:58※ 引述《RfTV (法師)》之銘言:
: 還是講的不太正確
: 所謂開放空間容積獎勵並不是"豪宅"的特權
: 也不是台北市或六都的特權
: 開放空間容積獎勵只要是建商透過開放空間容積獎勵辦法
: 取得更多容積率,在同一塊地上蓋更高的樓層、賣更多的房子
: 而重點在於
: 這不管你家是一坪20萬還是一坪200萬
: 都會有這個問題
: 你如果家裡是住這種社區型住宅,
: 回去找一找
: 通常都會有開放空間的標示mark
這一段大致沒錯啦,重點就是在用公共空間換取容積
順帶一提旅館也經常使用這種招數
其實一般的公寓大廈這種情況比較少見
因本身腹地不夠,幾乎沒有條件做開放空間
開放空間的大小事有限制的,不夠大(民眾根本沒法利用的)沒辦法做
: 惡質的是"建商"跟這個"惡法"
: 台灣人什麼時候變的這麼不會將心比心了,
: 你家的老社區公寓也可能會有所謂的"開放空間"
: 只是因為不是豪宅,所以平常也沒人會想去進侵門踏戶仇富一下
: 我是也買不起至善天下還是xx國家院啦
: 但人家有錢買是人家的事,惡質的是這個法律的本質跟建商
: 住戶也不過想要自家社區不要跑出來這麼多不知道哪來的路人
我認為這個法本身並不惡質,只是容積換取的比例可能有些失衡
還有管理上無法杜絕將空共空間納為己用的行為
簡單說這也是一種違建,公部門處理違建一直都追不上違建產生的速度
: 如果是你家,你願意?
: 願意讓陌生人到你家中庭去吃便當?
: 台灣治安已經夠差了,放小孩去湯姆熊還可能被抓去廁所割喉
: 公園怕遇到性變態
: 現在是怎樣?
: 連自家社區的中庭變開放空間,叫陌生人歡迎來坐,
我當然不願意
但你換取到的容積壓迫到都市空間
要求你開放空間回饋都市就是這個法的初衷
如果你希望有封閉的中庭,可以在合建築或都計法規的法定空地去圍塑
如果建商把地面層幾乎都設定為開放空間
那只能說這個建商對住戶的居住品質沒有太多考量
某些上窄下寬的建築可以規劃出空中花園,這也是安全中庭的一種做法
端看建商有沒有心考慮住戶親近花草樹木的願望
: 叫守衛不準把人家當賊?
: 連自家社區這麼小小的地方,安身立命的小所在,房貸背了一大堆
: 結果這個惡法竟然被大家覺得,
: 怎樣?活該你買這建商住的呀,我就是買不起,哈哈哈
: 別人手機用5年,有些人手機一年換五隻
: 別人便當吃5年,有些人buffet一星期吃一次
: 才在靠北說
: 我什麼房子都買不起,
: 去你家開放空間坐坐不行嗎?
不是惡法,只是可以更好
: 我再強調一次,這不是天價豪宅才會有這個開放空間,也不是台北市才有這個問題
: 你家那一坪25萬的15年老社區也可能會有這問題
: 開放空間根本就不應該開放,這是社區的共有權
權利到哪是很清楚的
部份推文鄉民搞不清楚公設和開放空間
公設是社區的
開放空間是所有人的
就這麼簡單
社區的共有權只到公設
如果大廳屬於開放空間,那這個建商真的很惡質
把開放空間嚴重二工違建,有人進來跳舞他們也不能處理,無法保障住戶權益
好一點的大廳是合法的共有公設,開放空間圈起來當中庭使用(這應該是最常見的)
這種大廳就不能進去吃便當了
: 建商跟政府一搭一唱
: 一個拿到更高的容積率,一個則是竟然犧牲住戶的權益去官商勾結
合法利用開放空間獎勵的形情下
住戶的權益不會被犧牲
: 慷住戶之慨
: 可悲的台灣人還自以為正義之師,
: 把矛頭對準那些住戶跟管委會
住戶買房時被隱瞞這件事的話確實挺無辜的
買房時為保障自己權益,還是要多做一點功課
開放空間告示牌雖然不大明顯但還是找得到
: 管委會關建商什麼事?那些都是住戶自己出來擔任的罷了
: 那你家呢?你家如果只是一間老社區,有開放空間,你要不要讓任何人可以隨意進出?
: 要不要你家警衛不準特別住意這些跑進社區的非住戶?
: 現在的人說以前文化大革命好恐怖
: 問題是這些理盲跟濫情的人
: 矛頭只會對準同樣弱勢的住戶
: 去人家家裡吃便當,我想請問你是懲罰到建商還是住在裡面的住戶?
: 有錢就該死的話
: 那要看你們是用什麼標準
: 如果各位覺得
: 全台灣只要買的起社區中庭的人都算有錢人
: 都該抓起來燒死
: 那我沒話說
: 台灣民粹萬歲!!
吃雞排便當不雅的話
我覺得辦辦街頭演講或是戶外音樂會是挺不錯的
: ※ 引述《t1013tom (哈哈阿昶)》之銘言:
: : 引述《tn603408 (Mooooooo)》之銘言:
: : 就跟墾丁因為國片電影而炒紅的度假飯店,它外面的沙灘照理來講是屬於全體大眾的
: : 應該是任何人任何遊客都可以踏浪玩耍,只是如果你一靠近他們飯店沙灘的範圍
: : 馬上就有救生員來驅趕你們,上次跟朋友去也是來趕人,後來直接當面打電話給墾管局
: : 他們才摸摸鼻子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