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ppen (Hoppen)》之銘言:
: 5.備註:
: 法院一、二審判決無罪
: 高等法院更二審改判有罪,8年定讞
: 法界、教授、顧立雄柯文哲蔡英文彭文正陳菊誰也救不了KMT想關的人
: 她入獄快一年了,還有人記得她嗎?
先說法院判決觀點
1.郭瑤琪表示"李清波"是來家裡"陳情"的不是"送錢"
法院表示
郭違背上開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4點所規定受理人
民陳情之程式。 "陳情需做紀錄"
2.郭指示其機要秘書黃士榮向臺鐵局代理局長何煖軒探詢其可否與李清波見
面及南仁湖公司有無投標之機會,復於二次部務會報上,為李清波所經營之
南仁湖公司,指示臺鐵局應再次召開說明會,(部務會報有寫)
3.兩萬美元找不到錢是因為 法院 認定 部長早就花光了
法院認定有這筆錢是因為 "李清波"把當時領錢等單據都留下來
符合當時付錢狀況
那為什麼 看起來毫無關係的單據 可以連在一起 我不清楚
4.順帶一提 之前無罪但是法官還是認定他有收錢 李清波也有陳情
{"李清波"後來翻供說法他認為郭的小孩要去國外讀書公務員的經濟
能力有限,表示想送一筆旅費給郭}
法官認同此說法 所以無罪
至於郭有沒有影響政府的行政部門給"李清波"好處
同樣的證據 一個法官說有 另一個法官說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