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電擊「矯正」同志 陸心理諮詢中心判賠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19日審理一起以電擊「矯正」同性戀者的索償案,判決施行「治療
」的機構虛假宣傳,判賠原告人民幣3500元(約新台幣1萬7500元)。
《東方日報》報導,廣東一名同性戀者小振,因家庭壓力而透過百度網站搜索,到重慶一
家心理諮詢中心接受「矯正治療」,1小時收費500元,並保證3萬元能「治好」。
但小振在第一次治療後,發現實際「治療」過程中,這家機構運用電擊和催眠,讓他無法
接受,在第一次治療結束後便離開,並將這家機構告上法院。
報導說,雖然這家機構辯稱,電擊治療是小振要求的,但海淀區法院判決指出,同性戀不
是精神疾病,不需要接受治療。此外,心理諮詢人員不得從事心理治療,這家機構的行為
違反「精神衛生法」,並判賠3500人民幣。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220003516-260409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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