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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記者加班1千小時 三立判賠27萬
在三立電視台任職10年攝影記者的詹姓男子,去年離職後要求給付加班費遭拒,提告求償
37萬多元。士林地院根據詹男歷年的打卡紀錄、同事證詞,認定他每天約加班1至2小時,
日前判三立必須給付他27萬多元,可上訴。
詹男在新聞界任職近20年,2003年進入三立電視台擔任攝影記者,曾赴冰島、澳洲等國出
差。他在去年3月間離職,三立卻拒付加班費,他因此求償1054小時、共37萬多元的加班
費。詹男受訪時表示,「我只是爭取應有的權利,希望我的案例可以提供其他同業參考,
媒體業真的很辛苦,我們都是靠爆肝在賺錢。」
詹男委任律師簡翊玹則指出,既然台北市新科勞動局長賴香伶曾說要檢查媒體業,「媒體
工作者自己的權益也要自己爭取,才會有善意的回應。」他也表示,詹男請求給付出差期
間的加班費遭法官駁回,將會就此部分上訴。三立電視台副總經理張正芬昨表示:「尊重
法院判決」。
判決指出,詹男主張在三立任職時,每天上午8點半前就必須上班,有時甚至凌晨5、6點
就到公司,晚上7點後才下班,超過法定8小時工時,到國外出差採訪也超時工作。他離職
後就提出備份的打卡紀錄,要求給付加班費,但三立拒絕,他便提告求償2009年至去年3
月為止的加班費。
不過三立反駁,打卡紀錄僅能證明詹男逾時停留公司,可能是因工作效率低或是做私人事
務,拒絕給付加班費。但曾任詹男主管的石姓男子則證稱,若攝影記者下班後還留在公司
,常會被指派工作,因此一般不會留在公司延遲打卡下班。法官審酌證詞以及打卡紀錄,
認定詹男超時工作,依《勞動基準法》與三立內部的工作規則計算,判三立須給付詹男27
萬多元。另外,因三立已給付詹男出差費,出差期間的加班費則駁回。
律師劉思龍指出,《勞基法》規定僱主應保留勞工每日出勤紀錄1年,發生勞資糾紛時,
勞工可提告要求保全證據,或向各地勞動局檢舉違法僱主。(吳珮如/台北報導)
http://ppt.cc/S~Dk
作者:
Mature (馬球兒)
2014-12-21 10:19:00不意外,黨霉
作者:
anper (鏡中人)
2014-12-21 10:20:00工作效率低 顆顆 這真的很難分辨
作者:
jakevin (真。假凱文)
2014-12-21 10:21:00工作效率低…做私事…這就慣老板口頭蟬啊
作者:
BruceLin (不要再try我的密碼了)
2014-12-21 10:21:00三民自 不意外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4-12-21 10:22:001054,四星彩
爽 慣老闆去死工作效率都老闆自己在黑白講的 去他媽的
作者:
TZUYIC (Celine LoveMeBackToLife)
2014-12-21 10:24:00做太快、早離開→過太爽,多派點工作 做太晚→效率低落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2-21 10:30:00
爽歪歪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12-21 10:31:00自己在報導年輕人不肯吃苦,好逸惡勞時,記者自己的處境又好到哪裡去
作者:
inmee (J)
2014-12-21 10:32:00連冰島都去了,真羨慕
作者:
cowranch (happycow)
2014-12-21 10:39:00台灣老闆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4-12-21 10:57:00
真強 1000小時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4-12-21 11:10:00都資方立場 準時走是你不用心 延遲走是你效率低 都給你講
作者:
molunptt (2016唯一支持聖文參選)
2014-12-21 11:10:00記者這麼貴喔?記者不是都領22k?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4-12-21 11:16:00
台灣勞基法落實走 哪需要靠北低薪 ZZZzz
作者:
speady (安靜學習)
2014-12-21 11:41:00賴局長要勞檢囉 看好戲囉
跟你說如果超過八小時的都要陪 全台灣的老闆賠不玩....老闆都只會說他虧錢 都不會覺得其他人做得要死該拿多少
作者: JUSTNONE (PTT提供不能娶名單) 2014-12-21 12:06:00
我14個月的加班也超過1000小時 淚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