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人獸交很可怕」呂學樟反婚姻平權 綠委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2-22 14:14:55
※ 引述《jody893011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之銘言:
: 同志支持者最喜歡把「滑坡謬論」放在嘴邊
: 認為 開放同性婚→開放近親婚→開放人獸婚→開放一夫多妻 是一個標準的邏輯謬誤
: 但事實上 真是這樣嗎?
: 一個核心的理論 「每個人都有權與自己所愛結合」
: 原始的婚姻模式,必須符合一男一女、滿十八歲、非親等內的法律要件
: 除此之外,任何人都可以憑藉自己的意願來選擇結婚
: 同志支持者核心理論就是強調 「與自己所愛結合有什麼不對?」
: 當然不對 不對的原因很簡單
: 同志不能結婚 原因與爸爸不能娶女兒 不能娶14歲女童 不能嫁給一隻狗
: 原因是一樣的 婚姻專屬於一男一女
如果你的邏輯是對的
同志不能結婚原因跟爸爸不能娶女兒 不能娶14歲女童 不能嫁一隻狗
是基於"婚姻專屬於一男一女"
由這些對話我們可以推演出幾件事情
1.爸爸不是男的 或者女兒不是女的 由女兒得知.女兒是女的.所以這一題的答案是.
爸爸是女的
2.不能娶14歲女童 也就是說.你是女的 或者14歲女童不是女的.由女童得知 女童是女的
答案則是
不能娶女童的那位也是女的
3.不能嫁一隻狗 同1 2這兩點..答案應該是
你所指稱的那位跟狗應該不是同性別的
以下全刪
如果四個案例的原因都是你所說的"婚姻專屬於一男一女"
所以否定的話....
你的案例一...不就是同性家庭嗎???
作者: darkofpolo (路人初號機)   2014-12-22 14:16:00
你不要欺負人家啦XD.......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4-12-22 14:16:00
小二 對不起 這次我要反對你了> <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4-12-22 14:16:00
神邏輯?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4-12-22 14:16:00
講中文 好嗎?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12-22 14:17:00
你的邏輯老師是誰?
作者: theskyofblue (天空藍)   2014-12-22 14:17:00
工三小
作者: isera621 (打T高手)   2014-12-22 14:17:00
崩潰跳針囉
作者: signm (sin)   2014-12-22 14:17:00
可以翻譯一下嗎
作者: nashill13 (Archer)   2014-12-22 14:18:00
......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2-22 14:18:00
你害我茶噴到螢幕上惹XDDDD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4-12-22 14:18:00
你挺同婚我還不會噓你,純噓你邏輯
作者: caii7871 (快樂寶媽)   2014-12-22 14:18:00
姐姐
作者: a8330028 (比旺角還旺)   2014-12-22 14:18:00
這個邏輯 XDDDDDDDDDDDDD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12-22 14:19:00
哇,看不懂中文的人真的這麼多耶!上面幾樓... A_A
作者: jimmy00520   2014-12-22 14:19:00
這3小邏輯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2-22 14:19:00
推邏輯清晰,有人又崩潰了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12-22 14:20:00
噓你就是擁護者?看來你沒有邏輯老師。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2-22 14:20:00
這很簡單的三段論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4-12-22 14:21:00
邏輯是對的 但支持同性戀這立場是錯的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12-22 14:21:00
說話完全沒邏輯的人噓人家沒邏輯老師,開眼界了...
作者: flyboring (紅鼻子)   2014-12-22 14:21:00
其實我懂你...因為上篇邏輯混亂
作者: theskyofblue (天空藍)   2014-12-22 14:21:00
父女的原因 "親等內" 懂?
作者: leon80148 (leon)   2014-12-22 14:21:00
XDDDD 挺同就是潮阿管他有沒有邏輯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4-12-22 14:22:00
這不就邏輯基礎論述 是一堆人看不懂?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2-22 14:22:00
你直接寫個結論會比較好
作者: BruceLin (不要再try我的密碼了)   2014-12-22 14:22:00
挺甲的異性戀 不怕生出甲甲喔?
作者: flyboring (紅鼻子)   2014-12-22 14:22:00
噓的,建議去找上篇參照一下才看得懂。
作者: elfrose   2014-12-22 14:22:00
邏輯回去重學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12-22 14:23:00
父女親等內的解釋,應該是要去跟上篇 jody893011 講 XD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2-22 14:23:00
反甲的跳針語無倫次,邏輯根本混亂阿
作者: taotzu (╮(╯▽╰)╭ キタ━━)   2014-12-22 14:23:00
這也叫邏輯, xdddd
作者: flyboring (紅鼻子)   2014-12-22 14:24:00
講真的,看不懂這篇的真的建議邏輯重修。其實仔細看一次,驗證的非常好。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2-22 14:25:00
這不叫邏輯的話..那你替他解釋一下什麼情況會發生,父女
作者: leon80148 (leon)   2014-12-22 14:25:00
推文真好笑XDD 是反串的嗎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2-22 14:25:00
不用跟反甲的講邏輯啦,他們只講信仰只講跳針
作者: charlie123qq (王牌小叮噹)   2014-12-22 14:26:00
邏輯去重修
作者: jody89301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2014-12-22 14:26:00
我說一樣 是只有乖倫常部分一樣
作者: asiakid (外冷內熱)   2014-12-22 14:27:00
這邏輯看起來像詭辯 但其實很正確XD 這是說法有問題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2-22 14:27:00
jody893011你明明就說"婚姻專屬於一男一女"怎這會跳去有乖倫常....有乖倫常這原因可一點都不簡單嘔...
作者: asiakid (外冷內熱)   2014-12-22 14:28:00
你要把"婚姻專屬於一男一女"移到前面變成大前提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12-22 14:29:00
同性婚合不合法純粹是種社會的選擇,倫常是你自己定義的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2-22 14:29:00
倫常,這個詞很微妙,全世界有很多種倫常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4-12-22 14:30:00
婚姻專屬一男一女的意思是代表一男一女是必要條件不是充分條件。真的有學過邏輯嗎?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2-22 14:30:00
香港在1971前還是承認一夫多妻的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4-12-22 14:30:00
才17個國家 在全球兩百多個國家是少數好嗎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2-22 14:31:00
是必要條件呀..被拿來說明父女不能結婚的必要條件呀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2-22 14:31:00
一定要多數人的倫常才叫倫常嗎?通姦罪,好像也不多了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2-22 14:32:00
爸爸不能娶女兒的原因是因為必要條件未滿足??????????
作者: leon80148 (leon)   2014-12-22 14:32:00
支持一夫多夫制
作者: adsl831016 (幽幽一縷香)   2014-12-22 14:34:00
推,確實如果照jo大的邏輯那這題你得分了。
作者: leon80148 (leon)   2014-12-22 14:35:00
有仔細看原文嗎 他提了幾點 "&"出來 你只提其中一項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4-12-22 14:36:00
剛那篇文還列了其他必要條件:滿18歲and非親等內,爸爸不
作者: leon80148 (leon)   2014-12-22 14:36:00
還要戰人邏輯
作者: leon80148 (leon)   2014-12-22 14:37:00
所以才說是反串的阿
作者: poi36926 (卡哩喔咖)   2014-12-22 14:38:00
你還是別出來侮辱邏輯好了
作者: ange09 (玖)   2014-12-22 14:39:00
一百分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12-22 14:46:00
回你了
作者: flyboring (紅鼻子)   2014-12-22 14:49:00
請邏輯強大的iron999挑戰用邏輯解釋原原po的文章。邏輯常常因為定義差異,得到相異答案。所以希望iron999示範一下,你的邏輯。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4-12-22 14:49:00
你剛剛回文講這些不就好了嗎?至少主題是在討論大家對婚姻定義上的認定。根本不需要秀那可怕的邏輯推論給人笑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2-22 14:50:00
可怕的邏輯是jody展現出來的呀...那三個案例不能結合的原因居然是因為要一男一女....
作者: flyboring (紅鼻子)   2014-12-22 14:55:00
因為那篇原原po文章下面一堆人推邏輯清楚讓理工科出身的感覺到吐血....
作者: tryik (黎)   2014-12-22 15:22:00
很簡單的邏輯阿 就是假 AxB=0 但是實際上 A和B都不是0反推AxB=0 這條式子為錯誤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2-22 15:25:00
他一開始的命題是"一男一女、滿十八歲、非(特定)親等內"你自己把他簡化成只有"一男一女"還說自己邏輯多好?你頂多可以說他語意或表達有問題,但你這樣是斷章取義
作者: flyboring (紅鼻子)   2014-12-22 15:31:00
asasin如果你邏輯學沒被當掉的話你應該會知道!你多加兩個條件並不會影響這篇的推導。不過看來你搞不懂....唉!!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2-22 15:38:00
asasin事實上我國的法律也不是規定滿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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