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uerrieri (Taylor)》之銘言:
: 恕刪 先別急著噓
: 讓我們回到初衷
: 兩個人為什麼會結婚 → 因為相愛
第一個立足點就不太對耶
婚姻就是契約/綁約,目的就是結合兩個人與其背後的家族力量,達到資源共享的目的
相愛只是讓這個關係的建立比較自然而穩固的方式
(尤其是背後沒甚麼家族力量跟資源的普通人)
如果兩方背後的人們滿意,兩個人不是很相愛也可以
: 為什麼近親不能結婚 → 因為遺傳疾病問題,自己去翻普生
近親不能結婚,因為有潛在遺傳疾病問題,小弟也不怎麼認同耶
那麼古代聚落一開始人比較少,不是都只能近親?遺傳問題如果會很嚴重
那不早就滅亡了?
應該是現代比較不能認同殺嬰行為。
古代或社會規範不強的地方,應該是有缺陷就殺掉,或是任其自生自滅
但是由於依然有機會基因組合出健康強盛的子代,所以近親依然能夠達到
族群擴張的效果。
: 為什麼小孩不能結婚 → 小孩思想尚未成熟
康熙11.5歲就跟新娘結婚,13.5歲就生第一個兒子。不管他成不成熟,
能結婚生子的合理原因都是背後的家族力量跟家產
http://www.nycn16.com/F/ctn/kingmed/27.html
現代人都小家庭,所以要建立自身獨立的經濟跟社會力量通常要2X歲以後,甚至3X
才能買房。
: 相愛,表示兩個人[互相]深愛對方,想共過一輩子,所以結婚
: 異性結婚 → 兩人相愛,OK。
: 同性結婚 → 兩人相愛,為什麼不OK?
: 人獸結婚 → 你有辦法證明兩方是相愛的嗎?
: 人物結婚 → 同上,這兩項雖與人倫道德衝突頗大,但是在遙遠的未來我覺得會被許可。
: 當然前提是你要有辦法證明兩方是相愛的。
「有一起出遊的親密照」,算不算相愛?」
「有一千封情書,算不算相愛?」
「捐器官,算不算相愛?」
如果核心關鍵在於「證明相愛」這些證據,最後都會變成滿足法律操作,
但是底下很可能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 一夫多妻 → 如果牽涉在內的所有人都了解並且同意,那為什麼不OK?
我只認同這條的解釋。
: 況且,不認識的陌生人跟不認識的陌生人結婚,要是會影響你小孩的價值觀到你無法溝通
: 那代表你對你孩子的家庭教育失敗。
: 別人要跟誰結婚甘你屁事,有人強迫你跟同性結婚嗎?
: 強迫異性才能結婚同性戀就會消失嗎?
: 眼睛閉上,你不喜歡的東西就會消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