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之銘言:
: Uber 是國際趨勢,各國都已經逐漸在地合法化,擋都擋不住。
: 但是台灣馬政府,卻是視 Uber 為洪水猛獸,動用國家機器在抓。
: [新聞] Uber兼差賺外快 19人罰95萬
: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12170407-1.aspx
: [新聞] 交部撂狠話:自用車加入Uber將開罰
: http://newtalk.tw/news/2014/12/19/54984.html
: 台灣計程車制度很差,計程車執業登記也不確實,流氓殺人犯都能當運匠,
: 地下車行、白牌計程車早就存在台灣好幾十年。
: 現在 Uber 也用私家車,外觀分辨不出,司機駕駛也是民人未穿制服。
: 請問各位,警察要怎麼抓 Uber ?? 如何取締開罰單 ??
: 如果警察下載app以釣魚方式抓 Uber,這有違法嗎?
很簡單呀 政府只要將規定檢舉Uber的人可以拿罰金的十分之一
一張罰單5萬,也就是說檢舉獎金5000
這樣大家用Uber搭一趟車花500,然後檢舉他倒賺5000
好Uber,不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