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提余文事件 律師:柯文哲比喻不當

作者: amovie ( )   2014-12-22 21:06:04
: 葉慶元說,總統馬英九當時擔任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件,這個案子,事實上,並沒有任
: 何人拿到錢,因此也沒有人因為拿錢而遭判刑。
這位律師也太好笑了吧
至少馬英九女兒有拿到錢出國用
不過馬英九女兒沒有判刑甚至沒有傳喚的確是事實
希望葉先生身為一個律師
不要以為大家都沒看判決書
作者: CTHsieh (唸書 ?~.~? 唸書)   2013-12-22 21:06:00
顏色不對連三歲娃都要傳喚咧....
作者: f1234518456 (...........)   2014-12-22 21:07:00
顏色對了拿去買美少女戰士都沒事
作者: tom77588 (葉天)   2014-12-22 21:09:00
顏色對了黑錢也可以退還,想想014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2-22 21:09:00
014老爸也不用傳喚啊 連假動作都不做
作者: QQdragon   2014-12-22 21:55:00
被告的辯護律師,還勸被告認罪,現在牠身居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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