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rkoMilicic (洨米粒)》之銘言:
: 同性婚姻 贊成 反對 我覺得不應依立場廢言
: 然而部分立場的原因 真的是會讓哥笑到蛋蛋痛
: A.不能自然生育 → 這是順便婊一下不孕症 或是不舉 生不出來的嗎?
: B.缺乏社會共識 → 這有做過民調或普查嗎?
事實上,有的。
2012年,中研院台灣社會變遷調查,52.5%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2年,聯合報願景工程電訪,55%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2年,旺旺中時民調電訪,56.2%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2年,TVBS民調中心電訪,49%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3年,伴侶盟民調,52.75%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4年,世新民意調查54%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另外,某個執政者的民意支持度9.2%。
超過半數的共識不是共識,達到九成的共識是共識嗎?
事實上,只要有一個人說「不」,就不會有社會共識的存在。
而如果要捍衛基本人權,就算100%反對也要做,不要被轉移注意力而忘記問題的核心!
: C.浪費行政資源 → 多出來結婚的人 會耗費國家行政資源
: C讓我覺得嚴重充滿歧視 難道 國家資源只有非同志族群可以消耗?
: 還是 非同志的人結婚 並不會耗到國家資源?
: 有相關的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