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為廷坦承曾犯錯 向一些女性致歉

作者: forefinger (鏡子)   2014-12-23 09:20:15
※ 引述《lc301 (58度)》之銘言:
: 打預防針囉 免得被對手或同學爆料起底
: 果然是從政的料!!
: 根本政客的s.o.p
: 還無意碰觸咧
: 第一件都被檢察官緩起訴了 肯定是刑事相關妨害風化的罪
: 還有表示罪證確鑿 只是唸在沒有前科 犯罪態度後良好
: 檢察官給你緩起訴
這沒意見...你說的正確
: 第二件都進兩性校評會了 這表示社維法性騷擾案件無誤
: 因為很重要 要唸三次 性騷擾案件 性騷擾案件 性騷擾案件
: 大三犯1次後還不警覺 大四還來第2次
: 嘖嘖....
這邊誤導很大
校性平會的決議未必是正確有法律效力的
今天只要有人向校方檢舉(不用當事人)
八成就要開性平
就算法律上判決沒有性騷擾
性平會還是可以逕自認定有性騷擾情事
所以也有可能是這樣(以下純舉例 我自己也不信這版本....)
陳和A女在舞池貼緊緊
有人看不下去 跟學校報(當然也可能是A女自己報的)
學校開了性平
A女可能不願起訴或根本找不到A女來調查
甚至可能沒有證據證明有這件事
但學校根據兩造說詞就認定他有性騷擾 判定要接受校方的心理諮商
不過...
我自己是傾向你說的大三犯後沒警覺 大四再一次 XDDD
只是性平決議不能拿來推估為案件成立與否的依據
你文中對於性平的觀念並不正確...
作者: blue999 (FLY)   2013-12-23 09:20:00
上一篇八卦被刪了
作者: YMSH205 (^^)   2014-12-23 09:21:00
上一篇說啥?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4-12-23 09:21:00
5566得第一
作者: junki8957 (王子)   2014-12-23 09:21:00
people red is no more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2-23 09:21:00
睡覺的時候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12-23 09:21:00
你講的理由根本騙肖a 性平會開會記錄拿來看就一目了然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12-23 09:22:00
性平會可以沒有證據單憑第三者說詞就要求當事人心理諮商?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12-23 09:22:00
上一篇的鄉民爆卦說 他夢見 好像有小鳥跟他說 是女生睡覺時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12-23 09:22:00
在舞池貼緊緊會上性平會? 真上了大概是世界首例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2-23 09:23:00
誰會看別人貼緊緊就跑去報性平會這麼無聊 = =
作者: louloupan (電影裡的法式浪漫)   2014-12-23 09:23:00
沒錯,性平會本來就是覺得有意見的那方可以要求召開
作者: Sayd20   2014-12-23 09:23:00
都要心諮了
作者: yourdaddy (你爸)   2014-12-23 09:24:00
誰又能想到 原來模個奶這麼嚴重
作者: louloupan (電影裡的法式浪漫)   2014-12-23 09:24:00
只是我現在想改支持吳宜臻不知道還來不來的及???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12-23 09:24:00
會去夜店的 不要太過分哪可能搞到上檯面
作者: bardeqeq (擁抱比親吻更親密)   2014-12-23 09:24:00
他自己都自爆有事了...這樣也能護航?
作者: YMSH205 (^^)   2014-12-23 09:25:00
然後!!!就沒有惹嗎XD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12-23 09:27:00
然後...為了防雷 請買下一期壹週刊
作者: hihimen (aa)   2014-12-23 09:27:00
哎,人家都自爆了,在腦補啥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12-23 09:30:00
這樣性平會很怪啊~ 沒有證據之下為何可以強迫當事人去諮商這樣沒有侵犯到當事人的人身自由嗎?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2-23 09:31:00
但是你舉的例子根本不合常理阿,這叫甚麼很有可能...你自己摸著良心說 夜店看別人貼緊緊然後跑去報性平會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12-23 09:32:00
照你所說 要惡整哪個同學不就很簡單?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2-23 09:33:00
這樣子的機率有多高?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12-23 09:36:00
這樣就可以報性平... 被報的太倒楣了吧 XD 無法反制嗎?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2-23 09:36:00
你說的 "你這隻筆怎那麼長"的例子 如果是當事人報的我還相信有可能,但你文中所述是第三人在夜店那種昏暗的環境下,因為看到陳跟a女貼緊緊就跑去報性平會耶...算了 這不應該是本文的重點 就不再討論了
作者: YCL13 (靜默)   2014-12-23 09:41:00
兩性平權委員確實有時會很偏,完全敵視男方。曾處理一個案子,我們拿到的報告是男方拒不認錯毫無悔意,結果我們傳導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12-23 09:42:00
性平開一開可能沒事~ 但當事人就是會被不知情的人指指點點
作者: YCL13 (靜默)   2014-12-23 09:42:00
師和該學生來,才知該委員會只找他們確認過身份就沒再問了
作者: YCL13 (靜默)   2014-12-23 09:43:00
,後來就此事問,有委員表示反對他一定不會認錯的啦。正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2-23 09:43:00
ok 因為你把比較極端的例子放前面 又寫很有可能所以我有所誤會吧 ~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4-12-23 10:44:00
發生一次可以說可能有偏頗 發生兩次是因為他太帥遭妒嗎
作者: tamadio (我想打球QQ)   2014-12-23 10:49:00
不知道別亂護航, 科科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4-12-23 10:56:00
這篇那是護航?是寫性平會的運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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