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同志爭權「我們結婚礙到誰」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08:31
※ 引述《DaiRiT (戴爾特)》之銘言:
: 我覺得很多人誤會一件事
: 邏輯問題
: 今天是說 若開放了同性戀合法 那其他人獸交 近親也應該開放
: 不是說兩者之間有無關連
: 而是擬開放同性戀結婚合法的立足點在哪?
: 單純就一句妨礙到誰?
: 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 這樣嗎
: 那如果這樣人獸交為何不可 請問是礙到誰
: 在家吸大麻又有何不可 香菸危害到人還比大麻多咧
: 怎禁大麻不禁菸?
: 那可以跟14歲小女生打砲嗎?古代14歲就結婚了耶 為甚麼不行
: 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這跟國中屁孩有甚麼兩樣
: 那你說同志有人權 有結婚權利
: 那為何近親沒有結婚的權利?
: 立足點在哪?
: 那今天是同性戀又是近親呢 這樣可以嗎?
: 我覺得很多人沒定義好就開砲
: 真得很搞笑
: 至少千百萬年來 大自然的運作就是同種的異性交配產下可以繁殖後代的下一代
: 不要說我歧視 我只是把大自然運行的法則講出來
: 不要跳針說 誰說在一起一定要生小孩
: 那如果全世界同性戀組成一個國家(如果真的有地方有空間允許)
: 那這國家豈不是滅亡
: 不要說同志拉
: 近年來越來越多夫妻不生小孩
: 人口老年化速度加快
: 老年人口台灣應該排名第二了吧
: 未來扶養比會很驚人
: 每個年輕人的平均負擔更大 不僅要賺錢養活自己 還要照顧老年人口
: 不生小孩不是罪 但是社會未來自己扛或讓下一輩扛這樣真的好嗎
: 如果沒差政府就不會鼓勵生育了
: 後面題外話 反正同志結不結婚也不會生小孩 不是重點
同性戀結婚合法的立足點在於『人民享有的基本權益』!!!
既然都讓同性戀擔了納稅、當兵....等所有的人民應盡的基本義務
為什麼連『人民該享有的基本權益』卻死死咬住不放出來給同性戀享有???
既然不給同性戀享有基本權利
那換個角度來說 同性戀也可以拒絕盡到基本義務
還是說整個社會對待同性戀的方式
就應該如同慣老闆剝削員工嗎??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4-12-23 12:09:00
昨天還有一個諧星在板上喊生孩子是夫妻義務的 XD
作者: aswq17558 (我尬易開小號)   2014-12-23 12:10:00
這樣沒有爸爸告訴你被洞八該怎麼辦
作者: jody89301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2014-12-23 12:12:00
#1KcCiQ9m (Gossiping) 請好好看看
作者: kuojames2580 (幹幹幹幹幹)   2014-12-23 12:14:00
太噁心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14:00
樓上舉這例子沒用阿 講白了還不是剝削同性戀的權益
作者: khst3man (KHS單車男)   2014-12-23 12:14:00
可以有一樣權利義務,名稱改叫 婚結 不就好了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4-12-23 12:14:00
改變婚姻的定義就是挑戰社會容忍的底線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15:00
2F 我倒覺得同性戀不會拒絕當兵役務 而是拒絕納稅社會容忍的底線??鬼父有沒有違反這點??但是判決結果呢??
作者: vtlvtb (捲捲)   2014-12-23 12:19:00
法案遲早會過,我等著看某些人崩潰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22:00
反同性戀反到連基本權益死都不給 還真有慣老闆的資質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12-23 12:25:00
韓國派來顛覆台灣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3 12:27:00
人棄常則妖興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4-12-23 12:28:00
發廢推文放棄成家機會算倫常嗎?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30:00
peterwww的推文還真的解釋到鬼父的興起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3 12:34:00
來了來了又扣帽子了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35:00
扣啥帽子 鬼父不就是人棄倫常的其中一中嗎扣啥帽子 鬼父不就是人棄倫常的其中一種嗎?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3 12:36:00
人權不可大於倫理 千萬別自誤了不然我說鬼父也要被鞭 他人權在哪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37:00
亂倫的也沒看你出來轟過 只會該該叫說人權應該小於倫理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3 12:38:00
如果邏輯如此 人獸交也可以啊 基本人權啊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38:00
鬼父是連倫理都沒了 還跟你人權哩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3 12:39:00
裸奔 基本人權啊 傷害我自己 基本人權啊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39:00
你愛上你妹是你的事 請問你妹愛你嗎?裸奔也能扯到基本人權 不過你可以在你家或去天體營裸奔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3 12:40:00
我們彼此相愛礙到誰了 我要拒絕繳稅 可惡不行我要在公開場合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41:00
我一開始講的是基本權利與義務 反而是你在那邊跳針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3 12:41:00
我要鼓吹這種自然觀念大家一起來
作者: swow (planet)   2014-12-23 12:41:00
「人權不可大於倫理」這樣說來父親家暴是很ok的~ (筆記)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42:00
我甚麼時候講到這個是神聖不可侵犯??亂栽贓也不是這樣吧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3 12:42:00
那種都過時了 你懂不懂啊父母本來就可以有親權啊!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43:00
我倒覺得你現在的亂舉例還真像『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3 12:43:00
你不是要藉此來對抗繳稅守法與當兵沒錯 同性戀就是如此 你得到它了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44:00
你該回去看憲法了 人民基本權利跟應盡義務都有寫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3 12:45:00
憲法沒規定我不能愛上我妹好嗎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45:00
搞了半天 你就是找一堆藉口否定同性戀應享有的結婚權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3 12:46:00
我是要讓你看到自己多蠢我妹不愛我?會啦 我們會相愛的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46:00
你的推文只讓我看到你是不擇手段的否決同性戀的結婚權你妹愛不愛你不是你自己講就算數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3 12:47:00
抱歉 我得離開了 別再傷害倫理與社會風氣了是你想要利用基本人權無限擴張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48:00
做賊的一直喊抓賊我是無限擴張三小了??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3 12:48:00
我歡迎你信 別我說遁逃了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3 12:49:00
我只說同性戀應該享有基本權益 這跟無限擴張有啥關係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3 12:49:00
不是要抗稅拒役?男女結婚權人人享有
作者: Amesoeurs (阿瑪索斯)   2014-12-23 12:49:00
噓peter講話沒邏輯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3 12:50:00
先離開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