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曾碰女乘客胸部 陳為廷:已道歉
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日前宣布投入苗栗立委補選。在受訪時他坦承,有件事放在心裡很
久,曾讓一些女孩受傷,並向她們道歉,也供大眾檢視。
據今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陳為廷在參選聲明提到,友人曾勸告他非道德完人,不應
冒著「被人格謀殺的風險」投入補選。陳坦承,大三暑假期間曾在大眾運輸工具上,因觸
碰隔壁女乘客的胸部進了警局,最後在女方同意下,檢察官決定緩起訴;大四那年,也曾
在夜店舞池有不當肢體觸碰,接受學校性別平等會決議,開始心理諮商。
陳為廷表示,近年來這些事一直造成他很大的心理壓力。他不想隱藏曾犯過的錯誤。但因
媒體問起,他必須誠實面對。另外,他也為重提往事向兩位當事人道歉,雖然不安,仍說
出來供大眾檢視。
陳為廷說,雖然知道投入選戰必然得將自己的過去攤開,但還是希望能有這次參選的機會
,讓理念落實。
今晚陳為廷將在台北市長官邸藝文沙龍招募志工,希望號召更多在外地打拼的苗栗人返鄉
及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傳達理念,翻轉苗栗。
【中央社╱苗栗縣23日電】
島國前進發起人陳為廷3年前在公車上對女子襲胸,遭檢方緩起訴,他在接受平面媒體專
訪坦承犯錯;但連學運夥伴都感到訝異。
陳為廷昨天在台北接受平面媒體專訪,自爆曾在大三時,「因為在大眾運輸工具上,觸碰
了隔壁女乘客的胸部而進了警局」,最後在女方同意下,獲檢方緩起訴處分。
此外,陳為廷也指出,曾在夜店有不當的肢體觸碰,開始接受學校性平會決議進行心理諮
商,他坦承曾犯過這些錯誤,「現在是說出來的時候」。
根據緩起訴處分書,陳為廷於民國100年7月5日在清華大學前搭乘新竹客運前往台北,途
中趁鄰座女子睡著之際伸出左手撫摸女子左胸,女子驚覺遭襲胸呼救,公車司機直接把車
開到警局將陳為廷交由警方處理。
事發後,陳為廷坦承不諱,檢方姑念他無前科,犯後坦承犯刑,並經被害人同意,依性騷
擾防治法第25條,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除須寫悔過書、向國庫支付新台幣1萬元,也應接
受6小時法治教育。
捍衛苗栗青年聯盟成員、陳為廷新聞連絡人陳冠宇表示,昨天陪同陳為廷北上接受媒體專
訪時,現場聽見他自爆「曾經犯錯」也感到非常驚訝。
陳冠宇指出,陳為廷已投入立委補選,政治人物這些問題本來就會被檢視,「既然他在此
時選擇面對,就交由社會去評斷」,陳為廷今天也按原本既定安排的私下拜訪行程,晚間
仍將出席「尋找苗栗人」台北場活動。
聯合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9146459.shtml
ps色狼的面相是人中有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