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陣子在跟柯P的人事風波,才發現一件事。
就是市府的各項事務是先切出好幾塊,比如交通一塊,文化一塊,
然後再由不同的副市長去認領要負責那一塊。
所以就變
柯P==>副市長A=====>交通局
副市長B=====〉文化局
....
所以文化局人選有爭議,但該人選就是那位要負責文化的女副市長在決定的
,所以柯P對文化局人選當然是以那位女副市長的決定為依據,甚至可以說
反正柯P是找副市長負責,而不是找局處首長負責
所以你會發現折公車道這件事,柯P是叫「副市長去處理」,而不是叫局處長去做
我們一般人會認為市長下去就是局處首長,副市長應該是備位元首之類的,
但對柯P卻不是這樣,所以我很好奇,只有其他各縣市也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