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har99 ()》之銘言:
: 陳為廷是襲胸累犯 名律師呂秋遠:他更需要心理上的治療
噓 dctzeng: 民囧黨的蔡仁堅判無罪都不被支持選市長,標準要一樣吧 12/25 00:10
噓 deepdish: 又不是沒去看醫生 呂大律師有看過人家的診斷書嗎? 12/25 00:11
噓 cliffcliff: 這些人 真的很愛寫一堆文章炫技 呵呵 可悲 12/25 00:14
噓 steve17: 真噁心 台北選舉一堆南部的喊燒也沒看說交給當地選區判斷 12/25 08:23
噓 alladult: 殺人放火,黑道立委一堆,沒人罵過,真是冷處理 12/25 08:26
→ mindming: 樓上你突破天際惹 12/25 08:27
→ mindming: 樓樓樓上你突破天際惹 12/25 08:27
我看了一下這個版,是真的有人支持陳為廷。還在猶豫的人可以去WOMENTALK板看看別人
怎麼說被性騷擾的經驗。 (以上推文來自兩篇文章)
挺他的人不知道是不是死忠太陽花學運參與者,抱歉,不是我要硬扯上學運,擋住服貿,
喚醒台灣公民意識很了不起,但是現今仍支持他的人,動機上來做個分類,我第一個
想到的就是那些和他最接近的「戰友」,大家也見到了,那些社運團體、學運核心
成員都發文支持陳為廷,連「婦女團體」都間接安慰陳為廷。這些人是會上ptt的。
首先有個很大的問題,「治療」到底有沒有用?
請別忘了陳為廷不是初犯,若是初犯今天不會整個爆炸開來,多數人都會能原諒他。
也請不要忘了很重要的一點:如那個作家貝利說的「很多女生被性騷擾都不會報警」
,而陳為廷「被抓到」兩次,那麼沒被抓到的請問是幾次?是0次的機率有多低?
陳為廷初犯是三年前,第二次兩年前,距離今天很久嗎?沒有!
再來說說所謂的治療。我手上有一本很多年錢買的《性犯罪心理學 心理治療與評估》
早看很久了,但對其中許多內容我很難代入自己的實務經驗或現實世界去解釋,
這些理論都是觀察自現實世界後的「推論」,必須完全相容於現實世界才稱得上「正確」
,否則就是理論該修改,然而很多人只會指責你「讀得不夠,讀夠了現實世界就轉彎了」
,他們認為現實世界只是照著理論發展出來的,而不是後者附屬於前者。
書本上說強暴犯要的是權力而不是性,或者說他們是把性當作附屬品。可是許多男性在缺
乏與女性有情感上的互動的時候,再性幻想面就會以一些宰制如sm或強暴性幻想之類的
方式來滿足,但他們要的還是「性」,他們和那些強暴犯的差別只在於他們沒有
真得去做出來而已。所以到底哪個是附屬,哪個是本體?又或者根本就是性的一種方式?
比如性之於「佔有」,在sex板就一堆了,但他們可不是強暴犯,攻擊而被攻擊者痛苦
但逃不開,就是滿足他們「佔有」的一種途徑,但這很普遍被當作是性的一種方式,
這部分就同被那些學者說「不是性,是權力」的「佔有、支配」
所以這部分就只是那些學者自己的「推想」,他們沒有辦法直接去「解讀」研究對象
的腦海。
書上面有一份「個案」的危險項目列表,我把大意說給你們聽
「專家」們把性犯罪者的人格和成長史,歸納出一些他們認為是原因的原因
比如被女性家人的諷刺和批評、認為兩性關係中女性是強勢的、求學經驗受挫、
缺乏自信、宗教引發得衝突
我想問,有幾個鄉民沒受過上面這些「苦難」?你們強暴過誰了嗎?
99%的鄉民都沒有吧?
那麼何以上面這些「人格因素」會「驅動」並「造成」一個人去當強暴犯?
還是根本就自己性慾高漲又把持不住,找一堆藉口來洗腦自己合理化後跑去犯案?
一堆看過這種「性犯罪教育」的女學生,很喜歡拿這個「迷思」來當作是「強暴和性無關
,要的是權力」的說詞,我說給你們聽,你們這些鄉民尤其是男性一定一目瞭然
看得出來問題在哪
「性慾高漲不會自己去打手槍看a片解決?所以你要的是權力不是性」
鄉民們一定都知道打手槍看a片和實際做愛感覺差了幾百萬倍吧....
不過他們認為那是很合理的「解釋」,甚至一些專家也喜歡這樣教他們的學生
不過在「治療上」他們有對患者進行一些修正扭曲觀念如強暴迷思、增強對受害
者同理心的「治標」,這是多少有點用的,但不是絕對,剛剛看這書上的一份
約二十年前的統計是18%降到13%,有降低,但絕不是「不會再犯」
另外是我真正想說的部分。社會學系的學生總喜歡說這些犯罪者很可憐,
動機就是他們的背景、早年遭遇,這些大家看他們廢死的論述就知道了。
本來大家都覺得他們是單純的這麼認為,但我的腦子很擅長作橫向聯想和比對,
我是否可以問一個問題?是否社會系學生不少人都有過犯罪「背景」或間接的背景
,作那些「同情」、「美化」加害者的研究者們,是否親人有受刑人,
所以在論述建構上才篇向這個「方向」?間接去為自己或親友開脫和美化?
剛剛提到「背景」,實際上犯罪心理學的研究一直有個問題:太過於美化加害者,
這個問題有不小部分是,那些學者幾乎都沒實務經驗。
如暴力攻擊犯的「背景」,他們只說是「小時候受過虐待,長大後對別人施暴」,
他們把「小時候受虐」當作是「原因」,卻不知道是「為何驅動」,
還當作是一種病,在廢死議題上並被拿出來當作「犯罪者都超可憐的是社會上的弱勢者」
的論述根據,而「社會系」就是最愛這套的。
實際上「原因」很簡單,小時候受暴,缺乏公權力介入,心靈嚴重受創又忍無可忍,
成長中嘗試以暴力自保,成功打退長久以來的施暴者後,洋洋得意,並以此作為
與他人互動的方式和自己的人際地位來原。
以上是一個有實務經驗的「異端」犯罪心理學家作出來的,然而無法兼容於主流犯罪學
那些把罪犯講成一種莫名疾病的論述,然而只有這套才能帶入現實實務經驗裡面。
原因?剛就說了,那些犯罪學專家幾乎都沒有實務經驗,都靠想像。
然後,社會學系和法律系最喜歡強調一種「衝動」迷思,把這些攻擊講成好比是
心神喪失一樣的不可控,然後開始講的加害者好可憐喔要同情他們,受害者和社會大眾
都超無知,不肯原諒家害者真是可惡到極點了
(所以我今天突然恍然大悟...你們社會系的有多少人本身或周圍有做過"那類事情"?)
那個Athens異端犯罪學家,有實務經驗的,則不這麼認為,他認為是那些人當下決定
採取攻擊行動。
我自己的實務經驗,我弟弟,脾氣差,幾年前講話喜歡恐嚇要打人,有時候也作勢
要打人,有幾次真的在家裡面和家人打架,某次,他嗆我哥,還真的動手打下去,
結果他直接被壓制在洗手台上,那天後,我再也沒看過我弟弟又「發作」過,連講話
都不會在嗆說要打人了
奇怪?我弟弟不就是那些犯罪學大師和社會系說的「無法控制的衝動好可憐的施暴者」嗎
?怎麼那天對人施暴卻受挫之後,就整個轉性,突然可以「控制衝動」了?
(所以我一直很反感那些美化加害者的「犯罪學大師論述」,根本豪洨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