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條件說 扁:不抱期望了 大家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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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楊舒媚╱台北報導】
法務部長羅瑩雪昨日明確表示,前總統陳水扁如果獲准保外就醫,期間為1個月,身體狀
況一旦有所改善,就必須回監服刑,狀況不好則可延長1至3個月。對於官方等同開出「條
件」,陳水扁兒子陳致中表示,扁保外就醫的時間與期限,應由醫療鑑定小組決定為宜。
對官方近期不斷釋放出保外就醫有望的風向,陳致中昨天透露,其實陳水扁並不抱期望。
他還提到,昨日包括長老教會高俊明牧師到台中監獄,為扁做祈禱時提到此事,扁都說,
「不要在意這些,我不抱期望了,大家保重自己,讓大家為自己憂心,真是不好意思。」
陳致中說,之前扁訴訟律師查過,《監獄行刑法》、《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中,都
沒對保外就醫「明訂期間」的規定,不過,「實務上怎麼做,還是要詢問主管機關。」
陳致中強調,保外就醫後,若受刑人病情有好轉、或有違反規定之行為,就送回監獄,「
這點大家的理論一致。」只是,就病情這部分,「一個人的病情是否好轉,恐怕不是法務
部官員可以看出來的,因法務部不是醫療人員,一切應交給醫療專業做決定。」
陳致中表示,法務部長要如何表達其意見,扁家都尊重,但包括能不能保外就醫、保外就
醫的時間、以及多久做一次審查,其實交給醫療鑑定小組決定比較妥當,也才有前後一致
的邏輯。他表示,「本周五醫療小組不是要開會了嗎?也許可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