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被新店行道會打?同志戴驗傷單要牧師道歉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12-25 17:29:54
※ 引述《O0OO (綽號暱稱)》之銘言:
: ※ 引述《lostflow (回憶總是殘忍不堪)》之銘言:
: : 該教會在捷運站外 跟教堂外
: : 不斷拉人歡迎所有人進入
: : 所以...這不叫公開場所?
: : 還是該教會是狩獵場所
: : 把你拉進去後
: : 是同志就展開無差別格鬥?
: 鄉民真是一點法律觀念都沒有,如果私人場域只要門開著就是公共場所,下次鄉民看到對
: 外開放的商店,餐廳,銀行等,不用客氣,都自己來就好,看是要打球還是烤肉還是抗議
: 馬囧都行,進去坐還要消費?我呸
問題的癥結點在於:
1. 去教會舉牌的同志是教徒 他覺得是在參加自己的宗教活動 覺得教會是他可以去而且
常去的地方
2.教會人士覺得他是偽裝成教徒的同志 來亂耶誕節活動的 認為他侵入私人場所跟破壞活
動所以趕他打他
3. 譴責同志不尊重教會跟他人的宗教活動
身為跟你們宗教一點關係都沒有的同志,有幾點想法跟建議:
1.我身為同志 根本不會接近教會自取其辱,向來只有基督徒按我家門鈴邀請我去教會(被
邀過六次-皿- 可能因為他們看不出我是他們的神不喜悅的同性戀?) 從來沒想過去參加
更不要說擾亂了。
2.我也不關心別人的宗教信仰,只關心自己跟交往十五年的伴侶結婚權。我相信其他同志
也是。所以被教徒譴責是我們冒充教徒去亂耶誕活動,根本很無辜。(我們狠不得能閃多
遠閃多遠好嗎)
3.既然紛爭是教徒跟自以為是教徒的人,並且地點在教會這個宗教場所,那就是貴教的教
內糾紛啊~何況那人被抓的時候正在安靜禱告?o.O 那不是你們宗教的活動嗎 非教徒如
我可就從來沒禱告過也不知道怎麼禱告
4.既是教內糾紛,勿牽拖到沒信教的同志身上。至於有信教的同志,那其實就是你們自己
宗教內的管轄範圍啊,如果不允許舉牌啥的,教會不是都會定期聚會也有管理單位嗎 就
協調發個公告什麼的,把規矩立出來啊,看是不准許同志教徒在教會場合出櫃 或者不准
許有同志身分的教徒踏入教會這個私人場所,不就明明白白了嗎
不然沒立規矩,又誤會對方是來亂的同志,趕人家出去還打到有驗傷單,如果他真的是教
徒,那你們不是打到自己人 少了好幾份奉獻嗎= =
以上是誠懇的建議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4-12-25 17:31:00
偏見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12-25 17:34:00
真知灼見
作者: ppp111683 (湯姆熊)   2014-12-25 17:34:00
那你會去你習慣的地方舉牌嗎?
作者: maize21 (要當硬柿子)   2014-12-25 17:34:00
說的是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12-25 17:36:00
我爭取立法保障我的結婚權 有去立院前面舉過牌好幾次,算是蠻常去的了 勉強稱為習慣的地方~截至目前還沒有被打過XD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4-12-25 17:37:00
不懂教會運作確講的口口是道?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5 17:38:00
你懂你來講啊
作者: jointrick (加入騙局)   2014-12-25 17:39:00
認真 我看到教會能離多遠就多遠~ 沒做啥送上門去被排擠
作者: Hitimothy   2014-12-25 17:39:00
一切是非對錯等法院判決囉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4-12-25 17:39:00
他又不願聽講有用?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2-25 17:39:00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5 17:39:00
性侵當上牧師的反同大將張XX 就和新店行道會有關 太諷刺
作者: amengcc (風行烈)   2014-12-25 17:40:00
沒看鬧場的那幾個有帶標語?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4-12-25 17:40:00
我乎然覺的是有心人士想挑撥教會和同志起紛爭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5 17:42:00
這件事可以寫進歷史 證明教會接納性侵女童犯牧師但同志拿A4紙就是擾亂教會 這是極大的反差與不公義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12-25 17:42:00
就說了我不是教徒,絕大多數的同志和一般人都不是 不懂教會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5 17:43:00
挑撥wwwwww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12-25 17:43:00
運作很合理吧…= = 所以才建議你們跟自己教內聽的懂術語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5 17:43:00
同志只要證明反同大將會把同志趕走就贏了 何況還用打的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5 17:44:00
私人場所才不是重點 重點是這個證明這個私人場所反同志
作者: O0OO (綽號暱稱)   2014-12-25 17:44:00
立法院前面是公共場所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5 17:45:00
而教會是不歡迎同志的私人場所 又沒人不同意你那是私人的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12-25 17:45:00
鬧場的那幾個標語上面寫的是「我是基督徒 神愛同志」啊!
作者: O0OO (綽號暱稱)   2014-12-25 17:45:00
至於教會反不反同志舉牌,基於私法自治,法律管不著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4-12-25 17:45:00
jeby一人反對代表所有人反對
作者: Hitimothy   2014-12-25 17:45:00
所以說不帶情緒就法律面事實 等法院判決囉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4-12-25 17:46:00
你邏輯真好?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5 17:46:00
我就同意你那個是私人場所啊 誰反對了 你那就是私人場所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12-25 17:46:00
再回去看看新聞原文好嗎
作者: O0OO (綽號暱稱)   2014-12-25 17:46:00
他可以看你不爽就把你請出去
作者: thevoidfancy (揪娃水熊)   2014-12-25 17:47:00
別忘了台灣走出埃及可是鼓勵同志來到教會矯治性向
作者: O0OO (綽號暱稱)   2014-12-25 17:47:00
不必任何理由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4-12-25 17:47:00
反正這些 人就是暴民闖入份子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5 17:48:00
拿a4紙是暴民XDDD 甘地拿線弄紡織機不就超級大暴民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5 17:48:00
暴民wwwww太好了暴民對我來說是個稱讚 只好明天來去路過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4-12-25 17:49:00
我說錯了倒歉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5 17:49:00
今天已經要證明教會接納性侵女童犯當牧師 但不歡迎同志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5 17:50:00
非法侵入wwwwwwwwwww
作者: Hitimothy   2014-12-25 17:50:00
請各位不要再帶情緒囉 等法院判決卡實在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12-25 17:51:00
gn我同意你啊 所以我就說你們要立出規矩阻擋暴民啦,不然一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4-12-25 17:51:00
靜等法院審判反正結果一定是oooo大那邊所解釋的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5 17:51:00
判不判都好 那個私人場所已經用行動證明他們不歡迎同志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4-12-25 17:52:00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作者: O0OO (綽號暱稱)   2014-12-25 17:52:00
你當然可以去鬧囉,但他們叫警察把你趕出去也是理所當然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5 17:53:00
對啦 私教要趕誰走不接納誰真的是他們私教的事 別煩他們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2-25 17:55:00
撇開打人,被趕走的確是剛好,不太合基督精神就是了
作者: thevoidfancy (揪娃水熊)   2014-12-25 17:55:00
http://ppt.cc/cCay 先前很歡迎同志現在就要趕人呢?
作者: O0OO (綽號暱稱)   2014-12-25 17:57:00
歡迎你來消費,不代表歡迎你來鬧場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12-25 17:57:00
jeby大,是咩~我們能為雙方和諧做的事就是 如果有同志朋友信那個教或者打算去信的,就要勸勸他們,不然又發生類似事件 讓他們宗教內打來打去告來告去,真的很不好。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4-12-25 18:05:00
我贊同你的說法 這次其實是有人煽動去教會 才造成事端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2-25 18:13:00
我是覺得教會一直以來對待教內同志的方式,才是出事的主因,又是被罵撒旦被迫驅魔的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4-12-25 18:15:00
想請問一下,不持殺生戒堅持要吃肉的佛教居士,要是在佛家法會儀式中公然肉食,主辦方應該如何對待他們?
作者: bleem1127 (閒閒無事之人)   2014-12-25 18:17:00
但是居士不會立法阻止吃肉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4-12-25 18:19:00
比喻失當,應該居士要立法促進殺生,慈悲的上人會如何普渡眾生,阻擋居士們造殺孽?
作者: bleem1127 (閒閒無事之人)   2014-12-25 18:20:00
喔沒看到居士吃肉,不過上人應該不會派人打他吧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4-12-25 18:21:00
但是不代表參與法會的善男信女們不會衝動吧?
作者: bleem1127 (閒閒無事之人)   2014-12-25 18:22:00
那就是修行不足,需要好好開示一下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4-12-25 18:23:00
我也是覺得應該要多加開示那些會打人的普通會眾,但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12-25 18:23:00
樓上,我不知道耶XD 你該不會因為同志沒信上帝就會特別信佛祖吧哈哈,要幫你轉佛教板問佛教徒嗎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12-25 18:25:00
佛教有沒有法會儀式我都不知道勒
作者: beaver (海狸先生)   2014-12-25 18:26:00
你的文字會讓人好奇你幾歲耶…
作者: bleem1127 (閒閒無事之人)   2014-12-25 18:27:00
如果居士並沒有明顯干擾法會的運行,或是說他想要立法那只能予以尊重,口頭溝通,或是一開始就請警方處理如果真的干擾到儀式正常運行,我也不會說他們就沒錯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4-12-25 18:30:00
在僧眾的誦經聲當中,公然的拿出色香味俱全的香雞排
作者: r61102 (咕咕嘎嘎)   2014-12-25 18:30:00
都是我覺得我覺得 教會你開的嗎? 傻甲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4-12-25 18:31:00
大嚼,還可以視作沒有干擾到法會進行嗎?
作者: bleem1127 (閒閒無事之人)   2014-12-25 18:32:00
如果看新聞他們說只有拿布條阿,沒有行甲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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