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此篇問卦,
似乎找不到民意代表亮票被判刑的先例
如果亮票屬於違法,為何沒有人因此受到法律處罰?
又,如果在謠言盛囂塵上之際,為了證明自己清白而亮票
也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辜負選民所託而亮票
亮票與不亮票哪一邊才有政治或道德正當性?
總之,議長選舉採秘密投票本身不就很奇怪嗎?
議員代表民意,
怎麼可以讓公民無法得知自己議員的作為是否有無違背他們的期待
這規定是誰訂的阿??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這問題爭點在於是否觸犯刑法洩漏國防機密以外秘密罪
: 目前實務見解分歧, 最高法院90年台上字第2167號判決認為該當
: 但是最新的確定判決認為不該當
: 理由是法官認為這是議會內部的議事程序,與行使公權力無涉
: 也有學者(林山田)認為亮票課以洩漏秘密罪違法禁止類推適用原則
: 也有反對意見者(陳樸生)
: 總之實務沒有定論,億元也樂得遊走法律邊緣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4-12-26 02:26:00我覺得人民確實有權知道自己支持的議員投了什麼
作者:
april79 (四月)
2014-12-26 02:26:00中華民國的議長代表的是$$$,而非民意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4-12-26 02:30:00
民意本來就會被錢影響,二樓你活在地球上嗎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12-26 02:32:00有疑問可以參照政大法律副教授許恆達老師所著,論議長選舉亮票的刑事責任以高雄地院101年度易字第228號判決為討論中心,內容說的很詳盡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14-12-26 02:48:00因為國民黨不想讓你知道他花錢買票啊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12-26 03:05:00捍衛民主是要記名投票而且還必須入法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4-12-26 03:14:00聲稱要泛綠過半結果跑票 不就違背民意嗎那亮票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又不是選民逼她的
亮票是符合黨意吧, 講民意太抬舉了, 黨叫你投A能不投嗎? 如果政治人物那麼輕易就被買, 那其格調在哪?
作者:
elantree (Schick)
2014-12-26 06:23:00就代議政治 我票投你是希望你代表我的意見 如果不 就滾!
作者: drymartini (錢包和相機被偷好傷心 ><) 2014-12-26 08:25:00
黨意和民意可以是一致的啊,有人覺得很難想像?至少在現在討厭的例子裡,黨意和選民期望是一致的討論,不是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