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ics (小莫)》之銘言:
※ 引述《willy333 (冶琦)》之銘言:
兩個一起回
※ 引述《joics (小莫)》之銘言:
: 好吧我把整段拿出來討論比較快
: 我覺得是你對法家這個名詞有所誤用。
: 在我們論述的時候說到的法家是東周時研究國家治理方式的學派,
: 主要是講春秋的管仲跟戰國的商鞅以及同一個脈絡下的論述,
: 包括:管仲、商鞅、李斯、韓非等等。
: 春秋時候的論述有點像現在的資本主義,主要在討論私有財產跟市場經濟等,
: 戰國的時候比較像是集權國家的計劃經濟。
: 不過我覺得整個法家的思想跟論述對現代的影響
: 其實大部分比較是在經濟上,並沒有很多在「法」上。
不是我對法家這名詞有誤解,我對法家的理解就跟你一樣,我只是很反感後來
儒家對法家的批鬥,被稱為「法家」的那些人實際上就是很務實的去研究「治國之道」
而已。
我認為「法家」這派是需要還給他們公道和清白的。
※ 引述《willy333 (冶琦)》之銘言:
: 司馬談〈論六家要旨〉:
: 「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 。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
我們看看胡適的論述吧
胡適對法家這個名詞提出質疑,因為在先秦時期並沒有所謂「法家」。
盛行戰國中後期>>>>「被稱為」<<<<法家的思想,性質類似西方所謂的法理學
或法治的學說。
胡適認為法家深受儒家、墨家、道家的影響,所以所謂「法家」其實只是古代思想的
第一次折衷混合。當日的法治運動正是古代思想調合折衷的結果。
他還特別強調,法家所主張的主要不是「刑」,而是作為客觀標準的「法」,
並且「成文法」的公佈的進步意義和法家思想中的「平等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