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誣對手買票 選後查到他才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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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做賊喊捉賊?甫卸任的國民黨籍南投縣議員張經魁(73歲)先前競選草屯鎮長,以文宣影
涉對手民進黨洪國浩賄選,但仍敗選,又被司法單位查出涉嫌夥同縣議員候選人莊清南(
56歲),分別對草屯4名里長和3名鎮民代表賄選,金額自5到15萬元不等,其中鎮民代表
陳晴美(57歲)收取10萬賄款,南投地檢署今以違反選罷法將三人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張經魁自今年4月至8月間,試圖對洪姓、施姓、李姓、陳姓等4位現任里長暨
候選人行賄,手法皆為將賄款裝在牛皮紙袋中,親手交付對方,要求支持自己或不要支持
洪國浩,4人皆當場拒絕;張經魁5月時前往施姓里長住處,拿出裝有10萬和5萬元的兩只
牛皮紙袋,施男拒收,張經魁不死心,竟將賄款偷放在施男門外貨車後座,施男一周後親
將賄款退還。
此外,張經魁還夥同縣議員候選人莊清南協助賄選,目標是莊姓等3名鎮民代表暨候選人
,並以「老闆(張經魁)贊助競選經費」為名;現任鎮民代表陳晴美不堪誘惑,收取莊清
南10萬元賄款。檢方痛批,張、莊嚴重妨害選舉投票公正性,到案後卻矢口否認,建請法
官從重量刑。
張經魁後援會曾在大選前,被洪國浩陣營發現滿街張貼海報,印有「抓到洪國浩買票!」
「事證成立賞金500萬元」字句,後一句字體遠比前一句小,影射意味濃厚,洪國浩怒批
奧步並提告,最後仍以超過7成得票率大勝張經魁,獲選連任。(高堂堯/南投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