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違建加蓋隔10間 房客逃生不及成焦屍

作者: s4001 (風羽)   2014-12-28 10:09:54
※ 引述《Warnerting (天下一大五郎)》之銘言:
: 違建加蓋隔10間 房客逃生不及成焦屍
: 蘋果日報
: 又見違建燒死人!台北市南港區興中路一棟大樓,今天凌晨0時許發生火警,火勢燃燒猛
: 烈,起火樓層燒成一片火海,警消趕抵後緊急射水灌救,於1小時內完全撲滅火勢,經搜
: 索後於4樓頂加的出租雅房內發現一具男性焦屍,被壓在坍塌的鐵皮屋頂下。
: 警方調查,死者蔡姓男子(53歲)為租屋房客,與住在4樓的房東陳姓婦人承租,火警發生
: 時疑似為4樓陽台處起火再延燒至4樓頂加蓋,房東夫婦發現到失火後趕緊撲救,但火勢仍
: 越燒越大,趕緊跑至樓上告知租屋房客們趕緊下樓,但蔡男來不及逃生燒死屋內。
: 失火的頂樓加蓋有30坪的面積,以木板隔成10間雅房出租,整層共有11人入住,屋內全是
: 易燃的木造建築,且全由屋主陳姓婦人的丈夫華姓男子自行改建,屋外甚至還看得到施工
: 用的吊車,附近鄰居表示,該處頂樓加蓋為民國84年前的改建,但屋內隔間皆由房東自行
: 施工,且建物不斷向外延伸,甚至還自行架設瓦斯管線,根本就是危樓!對此房東華姓夫
: 婦回應,由於4樓頂面積較大,才能隔成這麼多間,華姓男子認為根本是消防隊救災太慢
: ,才導致火勢擴大延燒,但鄰棟公寓的住戶表示之前就曾向市府檢舉,建管處也有行文該
: 處為危樓,但遭屋主撕掉公告後便不了了之,如今發生大火,還不知是否波及隔壁公寓。
: 台北市消防局第二大隊副大隊長王耀震表示,火警現場為簡易木板隔間,燃燒面積約30坪
: ,警消抵達時已陷入一片火海,緊急疏散該棟公寓19名住戶,於火勢撲滅後發現一名男子
: 被壓在坍塌的屋頂下,經確認無生命跡象已明顯死亡,起火原因尚待火災調查科鑑識釐清
: 。
: (陳冠宇/台北報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1228/531985
既然有違建
那乾脆以重罰處理
例如被發現一次就罰實質房價
5% 限期改善 期間斷水斷電
且得連續開罰
接著所有權人一直不繳
到一定程度時(50%)
由政府列管扣押
到最後100%
只接充公打掉 蓋成社會住宅
如果有撕毀危樓公告之情形
經查證為惡意
該棟房子只接充公
我想基於公眾安全上這應該不會違憲
因為台灣房屋緊鄰
燒起來是有可能燒整條街的……
作者: ddey (gre)   2014-12-28 10:12:00
違建在台灣太普遍 全罰的話 可能會影響一成以上的人
作者: rufugy (桃園昇)   2014-12-28 10:14:00
很多官員都違建 官官相護 會有事才怪
作者: ddey (gre)   2014-12-28 10:14:00
各式違建 陽台外推 露臺加蓋 夾層屋 盤根錯節了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4-12-28 10:16:00
違建拆光 一堆鄉民就要睡街上了
作者: ristart (invincible)   2014-12-28 10:16:00
違建房屋不准外租。自己慘就算了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4-12-28 10:19:00
拆違建有經費上的困難 用罰款的方式比較可行
作者: CP543 (盛氣平 過自寡)   2014-12-28 10:20:00
台灣能把不動產充公的只有國民黨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12-28 10:21:00
這種諒柯文哲也不敢動,幾十年的歷史共業
作者: xisland (窄宅)   2014-12-28 10:25:00
因為樓下住戶太峱,譬如違建戶想把對講機由10變12,樓下住戶居然同意分攤
作者: rufugy (桃園昇)   2014-12-28 10:27:00
又不是苗栗 要拆哪就拆哪 苗栗拆屋無預算限制唷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4-12-28 10:27:00
柯p敢查違建嗎?他有不用再選,全拆了吧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12-28 10:27:00
罰則罰多少錢要議會通過.......
作者: jfw616 (jj)   2014-12-28 10:36:00
多數人恐懼違建?你知道多少鄉民住違建嗎?我也是希望違建全部拆除,因為沒有違建,房租會上漲..現在租金投資報酬率不高,主要就是有這些違建便宜房租..窮人本來就不得以,你以為誰想住違建?違建6K一個月還租得到,合法的都上萬了..薪水的一半拿去租房子,這點我贊成..新聞中違建隔了10間,一間5k就好,一個月5萬.。改成只能租3間,一間馬上漲3倍租金..隨便工作5,6萬付租金2萬,我想只有你這種傻子吧..薪資結構沒有所謂正常不正常,給你5,6萬,只有更多企業倒閉以前5,6萬,那種賺來的錢是機會財,現在5,6萬都需要點本事..美國雖然是高薪資,但是因高薪資,很多企業轉型,用更少人..高人力工作全部外移以前有5,6萬不買房,確實是傻子..現在是5,6萬買不起房子...算了,這種問題留給柯去解決吧,他是市長,又是醫生,應會解決
作者: switching (Return to zero)   2014-12-28 11:12:00
鬼島慣老闆沒有極限阿 本來就應該讓沒競爭力的公司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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