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奶慣犯狼 假問路真襲胸露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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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襲胸風波暫熄,台北最近也出現有過之而無不及的襲胸狼,41歲貨
車司機邱黃博,7年前開計程車時對女乘客襲胸、自慰,去年底又在萬華對少女襲胸,被
依強制猥褻等罪判刑3年半及拘役50天,豈料,邱男今年7月再以假問路手法,先對被害女
子襲胸,再當面露鳥,台北地院前天依《性騷擾防治法》及公然猥褻2罪判邱男6月徒刑,
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邱黃博(42歲,原名邱博文)被控今年7月28日早上,開著小貨車行經北市木柵區興隆路
時,見1女子步行該處,竟起色念,於是下車先拍對方左肩假意問路,再趁對方轉身之際
,以右手手背碰觸對方左胸後開溜,預謀躲在路旁貨車旁,等被害人行經該處時,突然現
身在對方面前脫褲露鳥,被害人驚嚇報警後逮捕邱男。
其實早在2005、2006年間,當時35歲,開計程車的邱黃博,曾2度趁搭載單身女乘客時,
大膽邊開車邊脫褲打手槍,還要求對方遞衛生紙趁機摸胸,被依利用公眾交通工具強制猥
褻及公然猥褻2罪重判3年半。邱男出獄後改開貨車送貨為生,卻似乎不改色性,去年10月
28日晚間,在北市東園街見1名國中女生(15歲)落單,故意上前問「東園國小怎麼走?
」隨即伸鹹豬手摸少女胸部,還淫笑說:「好軟喔!」經少女報警後,邱男再被判拘役50
天。
法官痛批邱黃博認為,邱男開計程車時,公然露鳥自慰,用手指戳女乘客胸部,還摸少女
胸部,各判3年半及拘役50天確定且執行完畢,卻不知檢點,為逞一時私慾,再次犯案,
顯然未記取教訓,導致被害人心身心受創、恐慌,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獲得原諒,審酌後
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及公然猥褻2罪判邱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再上訴。
(張欽/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