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誘男同志性交 愛滋男師重判
【中央社╱台北28日電】
2014.12.28 01:45 pm
台北巿一名罹愛滋病的男性教師被控以毒品引誘男網友發生性行為,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處
11年徒刑及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被告為同性戀者、國小老師,於民國100年2月11日經由檢驗知悉自身
感染「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AIDS,俗稱愛滋病)後,即存心報復,刻意隱瞞自己感染愛
滋病,在男同志聊天室以「煙大屌熟男」為暱稱並刊登訊息,以共同施用毒品「助性」為誘
因,尋求願與他發生性行為者,逾10人因此與他發生危險性行為。
檢方偵查後,以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及妨害公務等罪,起訴這名罹愛滋病男教師。
法院審理期間,男教師辯稱,他沒有隱瞞感染愛滋病,有按時服藥,病毒量為測不到等級,
有尊重性行為對方的意願使用保險套,沒有將愛滋病傳染給他人的主觀犯意。
高院日前認定毒品轉讓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判他應執行2年徒刑,得易服社會勞動
;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判刑11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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