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co姐這一把贏面不大
原因就是如下
倒馬救台灣專區!
http://goo.gl/ITQbHr
依憲法規定,(總統具有刑事豁免權)
如果總統告某人,而某人想反訴總統「誣告罪」卻不可能成案,
這樣就違反「對等原則」。
等於總統絕對佔便宜,即使告輸也無傷,
而被告的國民絕對處弱勢,
可能輸到脫褲子,還要賠錢坐牢。
台灣總統
有任用司法院長、法務部長、檢察總長的權力,
等於具備介入司法的可能性。
法律之前,理應人人平等,
總統之告國民,雙方無同等權利,根本就是「不公」。
※ 引述《wyin (莫散了團體,休灰了志氣)》之銘言:
: 就算周玉蔻道歉 府:總統還是會告
: 蘋果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229/532506/
: 名嘴周玉蔻指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 2億元政治獻金,
: 府要求周向全國人民道歉,馬也對周提民刑事告訴。
: 馬總統上午出席第18屆國家講座暨第58屆學術獎頒獎
: 典禮時,媒體詢問何時提告,馬總統僅說「謝謝關心
: 」。
: 總統府則透露,就算周道歉,仍會提告。
: 府方人士說周玉蔻不顧總統澄清,一再指總統收頂新
: 獻金,引起國內不安,所以要求她跟全國人民與國人
: 道歉;但道歉跟法律上提告是兩回事,提告是馬總統
: 個人身份。(陳郁仁/台北報導)
: 謠言止於智者
: 真理越辯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