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找嘸祕書 女律師挺被剝削的公務員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4-12-30 00:39:33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Andy5566 (小妹56)》之銘言:
: : 台北市長室傳出工作太操,台北市長柯文哲說,秘書做1天哭哭啼啼走了。女律師、廢除
: : 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苗博雅為基層公務員發聲,她認為,公務員若配合長官需求朝七晚
: : 九,「在爭取勞工勞動權、爭取醫護勞動權的路,又要怎麼走下去呢。」
: : 苗博雅昨天在臉書指出,高級公務員有很多是拿錢不辦事的米蟲,部分米蟲型公務員上班
: : 涼涼沒事幹又吃相難看,只顧自己爽領薪俸、退休俸,對於勞工死活不聞不問;當公務員
: : 被剝削的事件發生時,自然會有很多勞工拍手叫好。
: : 她表示,但有很多基層公務員辛苦工作的程度不下於一般勞工,被剝削的公務員和被剝削
: : 的勞工彼此相挺、基層公務員和基層勞工支持彼此的勞動權益,才能提高改變的可能。
: : 她意有所指的說,如果認為一般勞工被拗朝七晚九、24小時待命及醫護人員血汗值班不公
: : 平,那對待公務員應該也是如此。文末還「附註」,「民選首長為了政績、為了選票自願
: : 性全年無休,並不是勞動權要處理的範圍」。
: : 蘋果日報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1229/532462/
昨天忘了補充一點:
其實阿苗這段文章有一個最大的問題,
那就是她用的是"有罪推定"式的論述法。
她先假定了"台北市的公務員有被柯文哲剝削的情況",
從而推出"社會上的勞工看到公務員被剝削,都不會伸出援手,只會叫好"的結論。
問題是,柯文哲確定有"剝削行為"嗎?
(其實剝削這個辭也超難定義,有學過馬克思主義的人都該知道這點)
就算我們不管"剝削"這個定義問題,
阿苗在論述中,已經先假定柯文哲"有剝削",這不就是有罪推定嗎?
阿苗在鄭性澤的案例中,一再強調"無罪推定"的重要性,
但在柯文哲祕書這個案例上,就自動變成"有罪推定",這難道不是雙重標準嗎?
為什麼對死刑犯就要無罪推定,對柯文哲就要有罪推定?
這就是我討厭這幫廢死人的原因,要救人的時候就是無罪推定,
要批人的時候就自動轉彎,變成有罪推定...
作者: BirthdayBoy (生日哥)   2014-12-30 00:42:00
法律 會 __
作者: Mazeway (ho)   2014-12-30 00:42:00
不過柯文哲自己說不會準時下班 除非媒體亂寫?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2-30 00:43:00
柯都認證不能正常上下班了, 不知道是還有啥好凹的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4-12-30 00:43:00
你對阿苗真是滿滿的♥♥♥♥♥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2-30 00:44:00
不能準時上下班不叫做剝削呀XD 標準還真寬...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12-30 00:46:00
這有個問題,到底為什麼不能準時上下班呢?是柯P把10人份工作要他一個人完成導致不能正常上下班?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2-30 00:48:00
重點是公務員有規定不能加班嗎,剝削個頭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12-30 00:48:00
有規定一天最多4小時加上8+1 頂多13個小時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12-30 00:49:00
不合理的要求,才叫剝削~當然不合理見仁見智
作者: wavek (狗貓貓 m(OvO)m)   2014-12-30 00:49:00
誰是阿喵 喵喵喵喵喵喵喵~~~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12-30 00:49:00
如果有神經病首長硬要綁人家超過13小時 就是剝削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12-30 00:50:00
神經病是?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12-30 00:51:00
她正嗎?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4-12-30 00:51:00
如果該名員工加班超過加班時限 就是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2-30 00:52:00
從蔡的說法, 他也是加班到九點. 顯然不是秘書個人問題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4-12-30 00:52:00
但不代表不準時下班就是剝削 這要看加班情形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12-30 00:53:00
從哪裡得知蔡跟秘書工作量一樣呢?所以他不是一天就走了嗎?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4-12-30 00:53:00
今天直接把柯定位在剝削時,必須要看該名員工離開的原因而不是直接開砲 就冠上剝削員工的大帽子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12-30 00:55:00
直接扣上柯P血汗 或 公務員混都是不對的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2-30 00:55:00
會說剝削是因為柯明講不能準時上下班囉, 會特別強調顯然不能準時上下班也不會只是特例情況.員工離開的原因, 至少柯也講了是無法接受日夜上班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4-12-30 00:57:00
如果每天加班超過摳達 溢出時間拿不到加班費 是不合理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2-30 00:58:00
常態性加班, 本身就是典型的剝削方式
作者: tuotuo   2014-12-30 00:58:00
1.新市府上任5天 2.到底是工作量問題,還是工作效率問題?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4-12-30 00:59:00
但如果在時間內 無法接受 那是員工的選擇 也不能說混
作者: tuotuo   2014-12-30 00:59:00
還是工作分配問題? 3.市政剛交接應該很忙碌是可預期的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4-12-30 01:00:00
這種情形應該要多配人手 每天上班超過12小時 長期不好過度緊繃 久了只會讓工作效率降低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2-30 01:02:00
柯P本人說法傾向這會是常態性的, 不管開的條件或說之後可能多加人, 都表明這不只是剛上任短期忙碌而已基本上以他需求, 一開始就該明確表示需要多人輪班的
作者: tuotuo   2014-12-30 01:05:00
秘書人數跟工作量分配都會是辦公室主任蔡璧如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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