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Andy5566 (小妹56)》之銘言:
: : 台北市長室傳出工作太操,台北市長柯文哲說,秘書做1天哭哭啼啼走了。女律師、廢除
: : 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苗博雅為基層公務員發聲,她認為,公務員若配合長官需求朝七晚
: : 九,「在爭取勞工勞動權、爭取醫護勞動權的路,又要怎麼走下去呢。」
: : 苗博雅昨天在臉書指出,高級公務員有很多是拿錢不辦事的米蟲,部分米蟲型公務員上班
: : 涼涼沒事幹又吃相難看,只顧自己爽領薪俸、退休俸,對於勞工死活不聞不問;當公務員
: : 被剝削的事件發生時,自然會有很多勞工拍手叫好。
: : 她表示,但有很多基層公務員辛苦工作的程度不下於一般勞工,被剝削的公務員和被剝削
: : 的勞工彼此相挺、基層公務員和基層勞工支持彼此的勞動權益,才能提高改變的可能。
: : 她意有所指的說,如果認為一般勞工被拗朝七晚九、24小時待命及醫護人員血汗值班不公
: : 平,那對待公務員應該也是如此。文末還「附註」,「民選首長為了政績、為了選票自願
: : 性全年無休,並不是勞動權要處理的範圍」。
: : 蘋果日報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1229/532462/
昨天忘了補充一點:
其實阿苗這段文章有一個最大的問題,
那就是她用的是"有罪推定"式的論述法。
她先假定了"台北市的公務員有被柯文哲剝削的情況",
從而推出"社會上的勞工看到公務員被剝削,都不會伸出援手,只會叫好"的結論。
問題是,柯文哲確定有"剝削行為"嗎?
(其實剝削這個辭也超難定義,有學過馬克思主義的人都該知道這點)
就算我們不管"剝削"這個定義問題,
阿苗在論述中,已經先假定柯文哲"有剝削",這不就是有罪推定嗎?
阿苗在鄭性澤的案例中,一再強調"無罪推定"的重要性,
但在柯文哲祕書這個案例上,就自動變成"有罪推定",這難道不是雙重標準嗎?
為什麼對死刑犯就要無罪推定,對柯文哲就要有罪推定?
這就是我討厭這幫廢死人的原因,要救人的時候就是無罪推定,
要批人的時候就自動轉彎,變成有罪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