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ABOUT夜店鹼骨屍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4-12-31 09:57:52
※ 引述《valorh54321 (站起來吧珍珍)》之銘言:
: 其實去夜店不外乎 就是去消遣 或和朋友聚會
去夜店不外乎
就是去抽菸 吸毒 聽吵死人的音樂來損壞聽力
去當黑道 打架 爭風吃醋
偶爾殺個警察 進監獄蹲蹲 享受多元成家的樂趣
去搞婚外情 一夜情 濫交 劈腿
說穿了就是毒蟲+黑道+淫棍的聯合國
在這種團體中
有人對於乘機性侵害情有獨鍾(刑法225 俗稱撿屍)
這會意外嗎?
: 就是不甘寂寞 需要人可以分享
: 把這幾天雜事鳥事拋諸腦後 盡情玩樂
: 但往往在燈光昏暗 酒精催促之下
: 很容易會讓人出現 自治力降低 意志力越薄弱道德官會越低
: 在我看來把自己喝個濫醉到無法自理 我很想看你去這樣國外喝看看
: 在台灣你是被撿 再國外你恐怕連命都沒了
對阿 國外氣溫低 醉倒在路邊容易失溫 休克死亡都會
醉倒路邊被偷錢包也是常有的事
: 會去撿別人屍體的 就是酒精催化下大頭管不住小頭
這種人本來就是犯罪預備隊 或是本來就是毒蟲或黑道
不是一時衝動的關係
: 以為燈光昏暗人這麼多怎樣也不會輪到自己的僥倖心態
: 要不然就是弱智連法律都不懂一點的
: 這兩種人事剛好兩種巧合結合在一起 罷了
作者: kenken7389 (躲躲)   2014-12-31 10:10:00
怎麼不說日本地鐵站天天都有醉倒月台的白領沒人撿?
作者: williambox (老電)   2014-12-31 10:13:00
你應該沒去過夜店吧
作者: eightduo (honch)   2014-12-31 10:14:00
看你對夜店的看法就知道你是死肥宅沒去過夜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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