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去夜店的女生說法:
只是去放鬆一下阿 我只是去跳舞喝酒 不會跟別的男人怎樣啦
不過被撿屍的 不是喝到爛醉 就是被下藥
喝到爛醉 可以訓練酒量 或少喝
下藥就很難防了
但多數被撿屍的 通常都是喝到爛醉
※ 引述《Lumice (lumice)》之銘言:
: ※ 引述《MoebgE (充實的人生)》之銘言:
: 當夜店的臺灣男生80%都是去揩油
: 85%都站在舞池邊卡位不跳舞
: 只專心想能偷摸幾個屁股,抓幾個胸的時候
: 我也很懷疑爲什麽臺灣女生還要去夜店
: 我只能找出以下幾點:
: - 因爲女生免費,男生收費,宅宅雙倍,魯宅沒位
: - 有人免費請酒.
: - 認識帥帥外國人練英文.順便摸摸臺灣男生沒有的肌肉.
: - 盡情跳舞。
: - 看能不能看到/釣到明星(遇過4X貓的老公/另外一些小咖)
: - 看帥哥
: 如果男生也有這些好處,我相信一定每次都報到
: 而撿屍的人算勇敢(雖然犯罪)
: 很多屍體是旁人連碰都不敢碰
: 被撿的通常閙的閙,死的死,哭的哭,吐的吐,沒一個人樣
: 而被撿的少數意外,多數活該.自願外帶.
: 其它女生其實都還好,都有朋友幫忙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