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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違建多 屋頂蓋兩樓以上優先拆
【聯合報╱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2015.01.01 04:18 am
台南市區頂樓與防火間隔加蓋的情況相當普遍,市府元旦起將推新措施,針對新增嚴重違
建即報即拆。
記者修瑞瑩/攝影
台北市長柯文哲對違建「開刀」,各縣市紛紛跟進,台南市今天起針對新增重大違建,列
為優先拆除對象,但對於全市8萬多件舊違建,還是無力處理。
台南市工務局昨天表示,今起實施的違建新措施,從半年前就開始規畫,並非跟進台北。
新的拆除標準是指屋頂增建兩層樓以上,或是法定空地增建超過30平方公尺及阻礙防火間
隔(即防火巷)致無法逃生,其他還有騎樓違建等,即日起只要有新建案,即報即拆,由
各區公所負責查報。
工務局表示,台南市今年編列的拆除違建費用為80萬元,預料不夠支應,將動用第二預備
金。
為展現決心,工務局還找來建築業界包括台南縣、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建築師公
會、土木包工業商業同業公會等單位,進行宣導,希望業者不要再蓋違建。
工務局表示,南部違建情況與北部不同,北部寸土寸金,公寓大廈多,南部則主要是透天
厝的屋頂與前後方加蓋違建,由於對公共安全影響程度相對較小,加上南部的民風,只要
主管機關一喊拆違建,民代關說就蜂擁而至,執行相當困難。
這次公布的即拆違建標準是針對較嚴重的違建,如果頂樓只加蓋1層樓,不在即拆範圍內
,而防火間隔依法是1.5公尺,如果堵塞還剩下50公分,及法定空地違建30平方公尺以內
都不拆。
台南在前市長許添財任內,一度想對新增違建全面拆除,引發建築業者反彈,在壓力下,
市府只好針對重大新增違建才拆,不敢全面拆除新違建。
工務局估計台南現有違建約8萬多件,歷年來檢舉待拆有2萬9560件,但工務局每年編列的
拆除經費只有數十萬元,只能從新增較大規模違建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