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忘帶鑰匙請消防爬4樓開門 秦慧珠:有什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1-02 10:31:36
※ 引述《feather17 (羽)》之銘言:
: ※ 引述《uvegotmail (郵差來按鈴囉)》之銘言:
: : 相信這幾天柯P就會繼救護體系後重新檢討警消體系這種便民服務的使用者付費規則,山
: : 難救助、貓狗卡住、白目不帶鎖等很多可歸責於當事人的,警消出勤可以,但要依人次、
: : 油料、誤餐費向當事人收費。且非攸關人命的須視有無勤務空檔再出勤。
: : 正常人半夜沒帶鑰匙找不到鎖匠不是去住朋友家或找便宜地方歇腳,等第二天再找鎖匠。
: : 該破門的就破門,何況豬這麼有錢!
: : 有的人整了容看似要臉實則確是不要臉。
: 屁勒最好是消防員還出來緩頰!!
: 之前被鎖門外找了兩三間鎖匠都說無法處理,
: 不知所措也不想浪費社會資源之餘,
: 硬著頭皮打給消防借長梯, 只是借喔!!
: 我是想自己爬陽台,結果打了幾個分局都被念
: 有一個簡直是狂駡了,說這種事他們不處理,
: 有沒有遇到官轉彎轉成這樣的八卦?
應該沒有單位敢借....
1.請問,消防借梯子後,民眾使用後"摔傷"甚至"摔死",要不要國賠??
您會不會也同樣這樣認知,and 嗜血媒體會放過出借的單位?
2.今天這是"公物",擅自出借遺失,是否會有保管疏失及後續行政懲處?
3.同上,這是公物,依法只能做為公務用途,你民眾私借,用作私途,會不會被K ?
4.真call 不鳥你,阿你不會說 "裡面好像有鍋子煮東西..."??
結論:
自己處理不了,需要警方或消防幫忙,坦白告知,警消不會這麼吝嗇,
循程序來,照SOP 照規矩出勤,照規矩做成紀錄,為民服務並無不妥.
作者: nonocom   2015-01-02 10:33:00
不吝嗇 很賊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1-02 10:35:00
你把每個民眾都當成賊哦 怕東怕西別幹公務員啊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02 10:41:00
借東西後因不在意不見的很多≠賊
作者: smokerog (煙賊)   2015-01-02 10:41:00
不幫議員到時候又被上面罵
作者: uvegotmail (郵差來按鈴囉)   2015-01-02 10:43:00
你檢討錯了!他唯一的錯就是未出示證件!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02 10:44:00
不過消防局說不借應該也沒說要幫忙啊 重點是狂念吧 XD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5-01-02 10:44:00
U大,你說錯了,他唯一的錯就是他不是議員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5-01-02 10:47:00
我不信誰不知秦慧珠是議員,不然爬窗這種事出動一台
作者: nonocom   2015-01-02 10:47:00
消防局前局長叫黃季敏嗎? 油水這麼多 怎麼會常常缺設備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5-01-02 10:48:00
消防車也就算了,還出動到三台,一般人有這種待遇嗎
作者: nonocom   2015-01-02 10:52:00
一台叫幫忙 三台叫相交賊 做賊喊捉賊 一群老賊
作者: enjory (深呼吸‧抬頭忘)   2015-01-02 11:33:00
馬:忘帶鑰匙 找鎖匠開..找3個不夠 你可以找10個
作者: kuter (卡特)   2015-01-02 11:34:00
阿喔 議員的不回 回鄉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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