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thralin (工口)》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完整新聞標題:
: 公親變事主!熱心關心車禍 險被當成肇事者
: 3.完整新聞內文:
: 公親變事主!熱心關心車禍 險被當成肇事者
: TVBS作者: 林耿賢 | TVBS – 2015年1月3日 下午1:42
: 好心下車關心,沒想到差點被誤會成肇事者。
: 元旦凌晨發生一起車禍意外,一名機車騎士下班騎車回家,沒想到在辛亥路三段發生意外
: ,當時一輛計程車經過好心下車查看,沒想到後來被家屬認定是肇事者,經過警方初步研
: 判,應該是騎士太過勞累,不幸自摔身亡,還給小黃運將清白。
: 路旁銀色機車倒地,封鎖線內散落騎士安全帽、手套,發生在元旦凌晨的車禍意外,30歲
: 的郭姓騎士不幸死亡,當時後方有一名好心的小黃駕駛下車查看,沒想到公親變事主。
: 就是這道長長的黃色刮痕,讓死者家屬認為小黃司機先擦撞到騎士,但根據警方說法還原
: 當天事發經過,機車騎士疑似自摔,滑行10公尺撞上電線桿,一輛小黃剛好載客經過,駕
: 駛好心下車查看,看到後方有人報案,就先行離去,後來又再繞回來向警方說明,當時車
: 禍經過。
: 警方詢問過幾名目擊證人,在計程車上也沒有明顯擦撞痕跡,初步研判應該是騎士當天凌
: 晨下班,騎車回家太勞累不小心發生意外,機車上的黃色刮痕可能摩擦到路旁的黃色交通
: 線,警方調閱沿路監視器,推估當時小黃行駛在快車道,機車騎士在慢車道,肇事責任應
: 該不再小黃駕駛身上。
: 好心報案,後來反被控訴為肇事者的事件,之前也曾發生過類似案件,警方表示如果雙方
: 有爭議,被誤會的人最好提出證明,提供員警鑑定,否則對方如果提告,還得進法院,變
: 成冤大頭。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ppt.cc/wUVG
: 5.備註:
: 以後看到車禍大家都別靠過去等警察來算了.....
這時侯,讓我想到誣告罪
似乎是最方便處罰這種爛家屬的法條
如果能修法成公訴罪
刑期弄個最低本刑5年
由國家對這種欺壓善心人做處罰
我想…這種遭糕人會少一點
社會也能多點愛心